饶辅廷

更新时间:2024-02-15 16:00

饶辅廷(1881—1911),广东梅县人 ,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中国同盟会会员。1911年4月27日参加广州黄花岗起义,与清兵激战,奋不顾身,力竭被捕,英勇就义。牺牲后安葬于广州黄花岗,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

饶辅廷(1881—1911),名可权,字竞夫,广东梅县松口石盘人,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中国同盟会会员。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入上海中国公学读书,并秘密加入同盟会。

1910年毕业后返乡。次年在松口公学任教。时同盟会员谢良牧、温靖侯、姚雨平等聚集在松口,饶辅廷与他们联系甚密,后被派往惠州作联络工作。

宣统三年(1911年)二月间,饶辅廷偕妻温慧玉出国,途经香港候船时,得悉同盟会统筹部长黄兴在港积极策划广州起义。饶改变出国初意,要求参加。黄兴派其到惠州与该地同盟会联系,做策应广州起义工作。饶在惠州完成任务后返港。

1911年3月,与妻同赴广州,策划广州起义(黄花岗起义),并被推举管理粮饷。4月27日广州起义发动,饶辅廷在攻打督署之际被捕,清吏严刑逼供,饶辅廷坚不吐实,遂慷慨就义。牺牲后安葬于广州黄花岗,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

广州起义前夕,各地选锋队员陆续抵达广州,广州气氛极为紧张,清兵到处严查,单身汉不能租赁住房,致指挥机构仍无法安置。饶辅廷得此消息后即偕其妻离港返穗,参与广州起义,在广州谢恩里租一幢房屋,既作住房,又为指挥机关。不料起义前因叛徒告密,清军大肆搜捕革命党人,夏历三月二十九日凌晨,清军突然包围其住所,革命党领导人已提前离开,饶辅廷因来不及走避而被捕。被捕时,他对其妻说:“人谁无死,我死后你要坚持”。在狱中受清吏严刑迫供,饶辅廷报以冷笑,坚不吐实。夏历四月初,在广州东较场慷慨就义,时年32岁。尸体为革命党人收检,后送黄花岗与诸烈士合葬。梅县人民为纪念他,将梅城中华路至程江桥头一条街,命名为“辅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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