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7 21:23
首付贷是指在购房人首付资金不足时,地产中介或金融机构能够为其提供资金拆借。
对于一些房屋总价较高的一线城市来说,“首付贷”的存在可以让部分购房者的实际首付约降至10%。
2016年3月10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发出通知,要求会员单位于2016年3月10日将本公司涉及“首付贷”或其他高杠杆放贷的具体情况上报协会,协会将梳理产品数量、模式以及金额。这是继深圳、北京启动首付贷摸底排查以来,上海出台的“首付贷”排查措施。
“首付贷”的风险在于认购首付贷背后的市场需求或有投资、投机的身影,而非刚性需求。此外,也忽视了传统的信贷风险审查程序。
2016年4月19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清理“首付贷”类业务的通知》,成为国内继深圳、上海之后,第三个叫停“首付贷”的城市。
北京网贷行业协会称,各机构自即日起全面清理、停止新增的“首付贷”类业务,存量业务妥善消化和处置。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将“首付贷”类业务交易额、存量、投资人数量等业务的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反馈给协会秘书处。协会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2020年9月6日,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首付款须一次性支付,禁止分期支付和“首付贷”。
2021年1月,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还正式印发《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对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做出了自律要求,明确不得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挪用其他个人类贷款资金或信用卡融资用于支付首付款。
2021年1月28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文指出,北京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和违规资金进入楼市是今年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多次约谈北京市主要经纪机构负责人,要求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参与“经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任何违法违规的房地产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