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市民文明公约

更新时间:2021-01-28 21:54

1995年,由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组织的,首都文明办宣教处具体负责的《首都市民文明公约》成功修订,《首都市民文明守则》成功制定。在参考各方面的意见后,首都文明办起草了修订版《公约》。经过市政府办公会讨论,又经多次修改,最后由市委常委会确定通过。

社会影响

《公约》的制定成为首都市民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市组织开展了“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市民”社会讨论,讨论活动一开始就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各区县、系统、中直、中央国家机关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了座谈、演讲、知识竞赛、文明市民学校讲座、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活动,参加人员不仅有各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等院校、伦理学会专家学者、街道居民、外地民工、个体劳动者等各类人员,使讨论扩大了影响,增强了渗透力。中央和市属新闻单位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新闻采访、理论文章、社会热线等多种形式,对《公约》讨论进行了广泛、充分的报道,为修订《公约》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过去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文明办,不知道有这么个机构,自《公约》修改制定出来以后,街上宣传栏里到处在宣传《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底下大字写上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此外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和北京伦理学会联合编写了《共创文明--首都市民文明公约纵横谈》一书,还与北京电影学院共同拍摄了36集电视系列宣传教育片《相约文明》作为宣传《公约》的教材,在全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内容

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内容如下:

一、热爱祖国 热爱北京 民族和睦 维护安定

二、热爱劳动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勤俭节约

三、遵守法纪 维护秩序 见义勇为 弘扬正气

四、美化市容 讲究卫生 绿化首都 保护环境

五、关心集体 爱护公物 热心公益 保护文物

六、崇尚科学 重教尊师 自强不息 提高素质

七、敬老爱幼 拥军爱民 尊重妇女 助残济困

八、移风易俗 健康生活 计划生育 增强体魄

九、举止文明 礼待宾客 胸襟大度 助人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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