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13:50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工运理论政策,制定工作任务、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一)
(二)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执行全国、省、区和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围绕职工合法全意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设计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工作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
(四)依法调解劳动争议,参与劳动争议仲裁,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提高女职工的自身素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好困难职工解困济难工作。
(五)调查研究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六)研究指导我区各级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本区新建企业、新社会组织的工会组建,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和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管理。
(七)指导基层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八)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九)按权限管理工会系统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规划组织全区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与下一级党委协商推荐并协助管理其同级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区总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十)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指导各级工会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自学成才等活动;组织指导职工技术运动会;组织、管理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
(十一)按有关规定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区工会企事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工会的国际联络工作,广泛发展香洲区工会与各国工会组织及港澳台工会的友好关系,开展职工对外交流活动;承担工会系统的外事接待任务。
(十三)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总工会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对基层工会的调查研究;负责本会和各级工会经费审查;负责本会财务管理和工会经费收缴;负责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组织统计和工会干部的培训;组织工会系统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及职工读书自学活动。
(二)业务股
负责困难职工服务中心和农民工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监督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范;参与调解有关侵犯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纠纷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与企(事)业单位签定集体劳动合同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负责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和管理;负责工会法律援助、职工再就业、困难帮扶慰问等。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区行政中心
市内公交乘车路线
1.乘坐15路 到红山 下车步行89米
2.乘坐18路1路204路22路43路56路5路602路68路6路8路999路K2路 到仁恒星园 下车步行13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