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09 14:28
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Hong Kong St. John Ambulance)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慈善团体,始於1884年服务香港市民。
香港圣约翰救伤会创立於1884年,随後救伤队及理事会分别於1916年及1949年成立,本著不分种族、阶级、信仰的宗旨、竭诚为世人服务。圣约翰的工作包括为公众人士提供急救及紧急救护车服务、为伤残或智障人士提供免费牙科医疗和教导市民学习急救、家居护理等服务。 自成立以来,香港圣约翰依据香港法例第1047章运作,并规范於伦敦圣约翰总部给予的指令和规例,奉英女皇为圣约翰组织最高领导。 有见於1997年的香港主权移交,香港圣约翰须蜕变为一独立团体,不再规范於英国圣约翰的指令,以确保香港圣约翰的服务及运作得以顺利过渡。因此,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法团条例第1164章於1997年6月27日在立法局获通过。新法例下,旧有的理事会,救伤会及救伤队合并为法团以单一实体存在,并采用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的法团名称,服务性质保持不变。
成为最优秀的急救及家居护理训练中心,为全港市民提供有关服务及训练。
理事会是机构的最高管辖组织,负责制定机构的政策、筹集经费、资源分配、统筹及支援救伤会和救伤队的一切活动。救伤会总监评议会负责制定救伤会的各项政策,确保训练课程能顺利进行。救伤会是机构的教学分支,现有超过450名包括医生及护士的义务讲师,提供各类型的急救及家居护理训练。救伤队总监评议会负责救伤队的管理、行政、服务及发展。救伤队是机构的服务分支,现有超过5,600名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义务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为市民提供急救及其他有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