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15:54
1969年香港大学法律学系正式成立,全学系仅有三名教师及四十名学生。第一批法学士(LLB)学生于1972年毕业后继续修读本地的专业资格培训课程──法律专业证书课程(PCLL),并于1973年正式成为香港第一批本土律师。1984年,法律学系升格为法律学院。
法律学院共有83名教师及2300多名学生,部份学生来自海外。本系教师亦来自多个司法区域,包括中国内地、英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马来西亚、澳洲、新西兰、意大利以至印度、中国台湾。
法学士与双学位的收生成绩在香港大学的本科课程都位列前排。2009年推出的法学硕士(JD)。法学硕士(LLM)课程自1989年推出以来提供多项专业、领先的法律课程。1997年学院提供普通法硕士(MCL)课程。学院与世界各地一些最卓越的的法学院合作提供双学位课程,如UBC、UPenn、PKU,并且与UCL、Cambridge、UNSW、 NUS等举办多个研究项目和联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