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30 20:09
香港语文为香港常见的语言和文字,香港的法定语文是中文和英文。根据《香港基本法》第9条和《法定语文条例》第5章第3条第1节,中文和英文都是香港的法定语文。
本文将香港语文定义为香港常见的语言和文字。香港的法定语文是中文和英文,而政府的语文政策是“两文三语”,即书面上使用中文和英文、口语上使用广东话、普通话和英语。香港华裔人口中使用广东话,而非华裔人口则多以英语作交际语。另外香港文化也受世界各地的潮流所影响。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9条和《法定语文条例》第5章第3条第1节,中文和英文都是香港的法定语文。绝大部分政府公文、街道指示牌,甚至街上商店的招牌等都是中英并用。现时香港政府内部的语文政策由公务员事务局法定语文事务部统筹;律政司设有双语法制委员会,向政府提供法律双语化的意见;教育局辖下的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语常会)则就语文教育政策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