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军

更新时间:2024-01-09 20:13

马建军(1959-199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人,回族,1979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是玛纳斯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副所长。1994年3月19日,在抓捕持刀歹徒过程中,马建军壮烈牺牲,年仅35岁。

人物事迹

马建军,1959年1月23日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城的一个回族家庭。

玛纳斯县在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天山山脉依连哈比尔尕山的冰川慢慢地溶化着,汇集成一条河流从县城旁轻轻地流过,滋润着大地,最后消失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

1994年3月19日晚11时30分,玛纳斯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的一个报警器发出警报,红灯显示:团结路的一家皮鞋店发生盗窃案。派出所的值班民警王国宁、刘琦霖迅速行动,刚冲出派出所院子,迎面遇到了下班后又返回派出所安排工作的副所长马建军。马建军得知发生了盗窃案,立即安排刘琦霖值班,自己和王国宁赶赴作案现场。

皮鞋店的两扇铁门半开着,马建军刚冲到门口,这时,一高一矮两名盗窃犯正要出门,见一位高大魁梧的警察迎面进来,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两步。在马建军伸手去抓一名罪犯头部的一瞬间,两名罪犯同时把刀子捅向马建军的肘部、胯下,马建军“哎哟”一声用手捂住伤口蹲在地上,两名罪犯夺门而逃。

王国宁在后面紧追,追到100多米外的五金商店门口,两罪犯停下迎着王国宁乱挥手中的凶器,王国宁腹部被刺中一刀。这时马建军追了上来,两罪犯见势不妙,拔腿向凤凰路西头跑去,马建军强忍着伤口的剧痛,拼命向罪犯追去,追出200多米,两罪犯再度停下来挥舞凶器向马建军乱刺,马建军脱下衣服作武器,和罪犯展开了搏斗。在马建军将衣服盖到“矮个盗窃犯”头部欲擒之际,“高个子盗窃犯”向马建军胸部、颈部连刺两刀,马建军倒在血泊中。随后赶到的王国宁伏在马建国身上呼喊:“所长你醒醒,你怎么样啊!”只听马建军说:“不要管我,赶快抓罪犯。”王国宁追出60多米,两罪犯在夜色中消失。他急忙回来和赶来的同事把连中四刀的马建军抱上汽车,但在送往石河子医院的途中,马建军停止了呼吸。

马建军永远地留在了他热爱的工作岗位上,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挺身护法、勇斗邪恶的正气歌,他的英雄行为受到各族人民的热烈赞扬,英雄的名字响遍了天山南北。

1994年9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马建军为革命烈士。4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授予马建军“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4月28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开展向马建军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在全区各族军民中掀起一个学习马建军的热潮。5月9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昌吉州隆重举行授予马建军模范称号命名大会,他的妻子马晓红在大会上发言代表了各族人民群众的呼唤,她说:“我希望一切有社会正义感、有良知的人们都应在血泪中清醒,记住马建军所付出的沉重的代价,我相信今后面对歹徒的强暴,不再会是一个马建军,而是会涌现出千千万万个马建军这样的英雄。”

人物荣誉

马建军牺牲后,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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