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30 17:22
马汉文,男,回族,1964年8月出生,宁夏中宁人,198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参加工作后,在乡政府、团县委工作。1992年调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工作,任研究室干事,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2001年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2008年01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3年03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02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2022年04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
2022年4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马汉文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职务。
2024年1月,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抢险救援、善后处置、事故调查作出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15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66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给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马汉文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