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8 16:51
马越男,女,汉族,1964年1月生,山东邹平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6月山东省委党校政治学专业研究生毕业。
1984年7月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系金融专业本科毕业,获经济学学士;
历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兼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兼省红十字会副会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兼省红十字会副会长。
2013年07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8年10月-2023年02月,山东省大数据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9年01月-2023年03月,兼任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
2020年9月-2023年02月,兼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宋军继之后)。
2023年1月,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3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马越男 (女)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年2月28日,山东省大数据局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有关干部任免决定。马越男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3年3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马越男的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18年9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纪委监委疫苗问题调查组对吉林长春长生公司不合格疫苗流入山东省后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履职情况的调查结果,经山东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越男予以诫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