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4-09-07 08:30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马鞍山市的国家行政机关,位于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太白大道2008号。

历史沿革

1956年6月18日 中共安徽省委发出《关于建立中共马鞍山市委员会和群众团体组织机构的通知》。

1956年7月6日 安徽省人委发出关于成立马鞍山市筹备处组织机构的通知。市筹备处成立后,直接由省人委领导,原矿区政府建制撤销。

1956年9月15日 马鞍山市筹备处成立,主任杨俊峰,下设办公室、民政(劳动)科、文教(卫生)科、市政建设(计划、统计)科、人事科、商业(手工业)局、财政(税务)局、粮食局、公安局。

1956年10月12日 国务院第39次全体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安徽省人委报告,同意设置马鞍山市,其行政区域辖当涂县马鞍山矿区的全部,采石镇的全部和雨山、汤阳、冯杨、霍里、尚钟等乡的各一部。

1956年10月15日 安徽省人委发出关于设置马鞍山市的通知。

1956年11月7日 中国共产党马鞍山市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监察委员会。

1957年3月5日 马鞍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人委礼堂举行。9日,大会选举产生马鞍山市人民委员会。

1958年6月3日 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市人委会议厅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市第二届人民委员会。

1958年6月21日 省委决定,马鞍山市除由省委领导外,并由芜湖专区统一领导。

1961年4月13日,复为省直辖市。

政府机构

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马鞍山市教育局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马鞍山市公安局

马鞍山市民政局

马鞍山市司法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国资委)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马鞍山市水利局

马鞍山市商务局

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马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马鞍山市审计局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体育局

马鞍山市统计局

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马鞍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马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马鞍山市信访局

马鞍山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马鞍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

马鞍山海关

马鞍山市气象局

马鞍山市供销合作社

马鞍山市投资促进中心

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马鞍山海事处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管委会

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管委会

马鞍山市烟草专卖局

行政区划

境内辖3区3县,市人民政府驻安徽省马鞍山市太白大道2008号。城市规划区范围界定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范围,约715平方千米。

政府领导

葛斌:马鞍山市委副书记,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夏迎锋:马鞍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阚青鹤:副市长

左年文:副市长

易茂林:副市长

汪强:秘书长

地理位置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太白大道2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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