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8 10:22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2002年5月,2006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
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区是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级科技孵化器,被列为安徽省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全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全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属于国家主体功能区重点开发区域
(一)综合部
1、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文字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日常会议会务工作;
3、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编制等工作;
4、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5、负责人才工作;
6、负责绩效目标考核、考核、督查督办工作;
7、负责高新区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
8、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9、负责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回复工作;
10、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1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政务信息工作;
13、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14、负责预备役等工作;
15、负责离退休工作;
16、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1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金融局
1、确定财政收入计划,组织、管理各项财政收入;
2、负责高新区投融资工作;
3、负责编制高新区财政预决算,管理、调度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
4、负责高新区投资公司日常工作;
5、负责制订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
6、负责审计工作;
7、负责高新区民生工程组织协调和资金管理工作;
8、负责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等有关管理工作;
9、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全区会计培训工作。
(三) 土地规划建设局
1、负责编制高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负责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并协助开展土地征收工作;
3、负责土地出让、转让、划拨、租赁和权属登记及区内土地管理工作;
4、负责耕地保护工作;
5、负责高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调整和报批工作;
6、负责编制高新区城乡建设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及建设推进工作;
7、负责区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初审、上报和相关协调服务及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发展规划编制及建设工作;
9、负责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工作;
10、负责公用设施和市政、绿化、环卫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新入区项目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
12、负责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预决算工作;
13、负责高新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四)经贸发展局
1、负责高新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2、负责高新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分析工作;
3、负责统计工作;
4、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和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管理工作,统计、填报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5、负责重点项目的推进和服务工作;
6、负责循环经济、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7、牵头负责服务企业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8、负责外贸进出口工作;
9、组织、协调并实施国家规定的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工作;
10、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五) 招商局(对台工作办公室)
1、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计划;
3、负责加强对外联系,收集、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建立并完善项目信息库;
4、制定产业招商地图,围绕高新区重点项目、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5、牵头负责新入区项目预审工作;
6、负责入区项目备案、核准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等审批工作;
7、负责项目入区前期协调服务工作;
8、负责高新区对台工作。
(六)科技局
1、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做好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产学研合作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组织申报工作;
4、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申报培育工作;
5、负责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申报和管理工作;
6、负责科技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科技统计分析管理工作;
8、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普宣传、知识产权、技术市场、科技人才管理和科技金融工作;
9、负责科技经费和专项科技基金管理工作。
(七)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
1、负责研究制定高新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
3、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及安全“三同时”工作;
4、负责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及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5、负责组织或参与区内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及环保“三同时”工作;
7、负责高新区污染减排工作;
8、负责ISO14000认证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八) 征迁事务局
1、负责制定集体和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推进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3、负责提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负责征地拆迁政策宣传、解释和信访案件的受理、调处.维稳工作;
5、负责土地征收“一公告两方案”的上报工作,并组织落实政府审批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负责组织实施住房拆迁安置和安置房的分配与管理工作;
7、负责审核、支付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款项,负责组织征迁相关资料完善工作。
(九) 行政执法局
1、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抛洒滴漏、偷排偷倒、道路运输粉尘污染、门头招牌、占道经营、乱涂乱画等整治工作;
2、负责控违拆违工作,完成控违拆违目标任务,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违建巡查和查处工作;
3、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牵头协调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及重大案件的查处;
4、负责环境卫生整治、门前三包管理及保洁公司招标管理工作;
5、配合市市容局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十)社会事业局
1、负责制定高新区社会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负责制定高新区年度计生工作计划,对社区计生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3、负责制定高新区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对社区民政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管理原慈湖乡敬老院;
4、负责人力资源管理、教育培训、考核鉴定和发证、各类人才、劳动力招聘及劳动监察工作;
5、负责城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
6、负责文化、残联、民族宗教工作;
7、负责“三农”、植树造林、防汛抗旱及水务管理工作;
8、负责城乡一体化推进工作。
(十一)综治维稳办公室
1、负责拟定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综治、信访维稳日常工作,并指导、组织检查综治、信访责任单位平时工作,协调管理原慈湖乡联防队;组织综治、信访培训工作,开展年度考评;
3、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治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重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开展基层平安建设、重点项目保平安等活动;
5、开展综治、信访宣传教育活动;
6、负责来信来访,受理上级和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组织协调或直接参与信访问题的处置。
(十二)政务服务中心
1、负责制定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流程,并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对各窗口单位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2、负责园区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优惠政策兑现初审工作,牵头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和问题;
3、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受理政务公开事项投诉并协调处理;
4、负责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市民心声办理和回复工作;
5、负责高新区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建设维护和电子政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和业务指导,协调部门和社区子网站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6、负责指导、推进高新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工作;
7、对确需单独办公的窗口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三)社区党委、服务中心
1、负责社区党建、群团工作;
2、负责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就业和劳动保障、民生工程、民政、文化、残联、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
4、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
5、负责辖区征迁拆迁控违工作;
6、负责社区文明创建工作;
7、负责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农村管理、农业经济发展工作。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荣正发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袁杰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曹华东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裴健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于向阳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谭军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胡罗晨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杨龙云
2020年12月4日,在安徽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中“胜出”,受到安徽省政府表彰。
2020年12月9日,入选“第三批双创示范基地”名单。
2021年12月,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2020年度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其中,考核评价排名居前列的开发区名单中包括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2年4月,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选2021年度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拟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