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9 08:18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是中共驻马店市委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发〔2001〕24号),设置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县区、市直各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的有关具体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委协助省委和省直有关厅局管理的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等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市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群团机关、市法检两院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审查批复;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提拔任正科级职务干部的审查备案和全市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出国(境)及安置事宜。
(三)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四)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五)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落实;加强对全市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乡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全市干部教育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调查研究知识分子工作状况,组织或参与制订知识分子工作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情况;负责选拔、管理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指导选派、配备科技副职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并实施有关制度。
(九)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张二林: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一级调研员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机关内设10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调查综合全市组织工作情况,承担部机关重要工作和领导决议的督促检查;主管部秘书事务、来信来访、信息综合、会务组织、文电处理、部分领导讲话文稿的起草、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重要活动协调等有关事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部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研究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调查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研究相关政策,起草有关规定、意见;承担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承担省委组织部下达的调研任务;指导和协调全市组织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编发部刊;负责组工宣传及本部同新闻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部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中共组织史资料市级本的编纂,指导县级组织史资料的编纂工作。
(三)组织科
负责研究、规划和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及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管理和活动方式;承办市直部门和有关单位设立和撤销党委、党组的审批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承办市党代会和市党代表会议的有关事项;参与市人大、市政协换届的有关工作;指导市以下地方和基层党组织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市级群众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了解和指导县(区)、乡(镇)党委的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研究和提出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有关党员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协调、规划、检查、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主管全市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全市组织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党内状况的统计和党组织关系及党籍、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市管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手续和全市党员因私出国(境)手续审批的指导、检查工作。
(四)干部调配科
综合协调、研究全市干部的宏观管理;负责审核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及工资、待遇、离退休的审批与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职务的任免;负责办理市委协助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及工资、待遇、离退休的报批工作;负责向省委备案干部的职务任免备案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和协调军队团职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指导、协调县区做好营职干部的安置工作;办理部分干部出国(境)审批和备案手续,指导、协调全市出国(境)审批工作;协助省委管理好省委管理的干部档案副本,负责市管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年龄、学历的审查认定工作;参与市委与省直部门双重管理干部任免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市委管理的干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全市干部统计和干部信息工作;指导全市干部任免、调配、档案、统计和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市委管理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五)县区干部科
负责考察县区领导班子和市委管理的干部,对上述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配备和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和离退休等问题提出建议;负责各县区委职能部门担任常委的正职、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的考察审批、乡(科)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免征求本部意见的审批工作;配合、协助青年干部科对后备干部进行考察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县区党委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会同有关方面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县、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办理反映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
(六)市直干部科
负责考察市直机关、部分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领导班子和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对上述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和离退休等问题提出建议;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提拔任正科级职务干部的审查备案、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配合、协助青年干部科考察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办理反映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
(七)企事业干部科
负责考察市委管理的骨干企业和副处级规格以上的学校、医院领导班子和市委管理的干部,对上述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和离退休等问题提出建议;负责市副处级规格以上的学校、医院的干部人事科科长的考察审批、提拔正科级职务干部的备案审核、宏观管理工作;了解掌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办理反映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
(八)青年干部科
负责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市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方针、政策,制订工作规划和制度;建立县处级后备干部名单,负责县处级后备干部的考察了解和培养锻炼,提出使用建议意见;配合、协助有关科室考察县处级领导班子和拟进县处级领导班子的优秀后备干部;了解掌握年轻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指导协调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九)干部教育科
负责研究和提出贯彻中央、省委有关干部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干部教育理论研究。
(十)干部监督室
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和提出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有关干部监督工作方针、政策的意见措施和制度规定;对全市乡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选拔任用干部不正之风的举报,督办或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本部与有关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承担全市省委管理干部和市委管理干部的收入申报工作;负责审理市委管理的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