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3-31 09:21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

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依法组织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核、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监督管理直销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组织监督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九)依法对商标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十)依法组织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74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7名,3.15投诉中心人员编制6名)。

其中局领导职数1正3副,纪检组长1名,中层领导职数3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科领导职数1名、3.15投诉中心领导职数1名)

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局 长:宋炳顺

党组成员、副 局 长:杜亚民

党组成员、副 局 长:陶 锋

党组成员、副 局 长:王志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崔秉武

副调研员:李庭杰

副调研员:徐 舟

副调研员:彭 飞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制科、财务科、公平交易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注册登记科、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人事科、宣传教育科、机关党委、监察室(加挂审计科牌子)、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调研和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卫、保密、被装等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统计、催办查办、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承办全局性会议和主办全局性综合活动,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法制科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或协调工作;参与政府有关部门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及普法工作;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局工商行政案件复议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工商系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案件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工商系统的应诉工作;负责工商科研课题研究,为领导决策服务。

(三)财务科

贯彻落实省工商局系统财务会计制度,指导、监督、管理系统财务工作;负责编制、上报系统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决算,根据省工商局批复的系统收支预算分解给下级单位;组织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的收缴工作,按制度向省工商局上解收入,报领经费,向下级单位拨付经费。做好市局机关经费保障工作;负责系统和市局机关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监督管理,做好系统专用票据发放和管理;负责系统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编制、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定期向局领导报告系统和市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协助局领导掌握系统和市局机关财务状况;配合办公室做好系统和市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局直属单位及二级机构的财务工作;负责系统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管理以及有关专题工作的调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平交易科

监督检查全市市场交易行为,依法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打击走私、贩私、投机倒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指导、监督、协调辖区基层执法办案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反不正当竞争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宣传工作;负责审批县(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批的经济案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听取消费者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服务等问题的意见,并及时调查处理;依法处理广大消费者对商品质量、交易行为及售后服务的各种投诉案件;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1、拟定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及其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

3、组织指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4、完成上级工商局和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

依法组织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对各类交易市场实施登记;监管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各类展销会实施登记;指导各类市场的培育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负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实施合同信用公示;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七)注册登记科

1、负责以下内资企业的登记注册:

(1)、市属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3)、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4)、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5)、母公司在市工商局登记的非国家试点企业集团;

2、负责冠市级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核准;

3、负责对不同企业的同一名称申请依法裁决;对企业名称争议纠纷进行依法处理;

4、负责对内资企业登记档案的整理、保管、查询工作;

5、指导全系统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

6、完成上级工商局和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协调、指导和检查全系统各类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的年度检验工作及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并负责办理市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的年度检验;组织或参与调研、制定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协调、指导和检查本系统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商监管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非法经营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参与本系统的企业信用制度的实施;负责各类企业年度检验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对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上报信息的统计和汇总工作;指导全市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

1、负责核定冠市名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2、负责审核、颁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证照;

3、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

4、负责对以下违法行为的查处:

(1)、年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市局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由市局作出行政处罚的;

5、完成上级工商局和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商标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参与起草有关商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会同有关科室办理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印制的管理工作;负责认定著名商标、推举驰名商标工作;指导全市企业商标工作和商标代理工作,负责商标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制订全市广告发展规划;参与起草广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管理全市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负责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批、登记、注册,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及各类违法广告;指导本系统广告管理工作;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一)人事科

负责全市工商系统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人员工资的上报和审批工作;负责全系统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全系统干部的培养、选拔、调整工作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系统的干部管理和考核工作,办理有关人事手续,负责人事及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指导下级人事部门开展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宣传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干部培训、外事管理和评先表彰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基层建设规划、督查;组织指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对局机关和专业分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局机关和专业分局的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局机关党委会议的准备、记录和决议的具体贯彻落实;起草审核以局机关党委名义印发的文稿和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局机关和专业分局党员发展、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专业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局机关和专业分局共青团、妇联、工会、计划生育工作;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四)监察室(加挂审计科牌子)

协助党组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好本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教育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投诉举报,抓好案件查处工作;抓好本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抓好本系统廉政建设源头治理工作;抓好对本系统的审计工作。

(十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指导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直属机构

(一)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

1、统一集中受理本辖区所有消费者的咨询、申(投)诉、举报的来电、来函、来访。

2、指导、协调、检查、考核所属12315机构及网络单位的申诉举报工作。

3、向申诉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

4、负责本地区12315网络建设。

5、受理消费者申诉直接涉及本地区的各类消费申诉和群众举报的经济案件,并向相关业务科室及有关职能部门分流。

6、转办、移送、催办、督办及协调办理各类消费者申诉和群众举报的经济案件。

7、做好登记、统计工作,综合分析申诉举报动向,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事业机构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

驻马店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驻马店市广告协会

驻马店市商标协会

县分局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驿城分局

西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平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正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确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泌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汝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遂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新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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