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槽

更新时间:2024-04-11 11:17

验槽是建筑物施工第一阶段基槽开挖后的重要工序,也是一般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最后一个环节。

内容

(1)校核基槽开挖的平面位置与槽底标高是否符合勘察、设计要求。

(2)检验槽底持力层土质与勘察报告是否相同。

(3)当发现基槽平面土质显著不均匀,或局部存在古井、菜窖、坟穴、河沟等不良地基,可用钎探查明其平面范围与深度。

(4)检查基槽钎探结果。

目的

(1) 检验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实际

通常勘探孔的数量有限,布设在建筑物外围轮廓线4角与长边的中点。基槽全面开挖后,地基持力层土层会完全暴露出来,首先检验勘察成果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勘察成果报告的结论与建议是否正确和切实可行,地基土层是否到达设计时由地质部门给的数据的土层,是否有差别,如有不相符的情况,应协商解决,修改设计方案,或对地基进行处理等措施。

(2)基础深度是否达到设计深度,持力层是否到位或超挖,基坑尺寸是否正确,轴线位置及偏差、基础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坑是否积水,基底土层是否被扰动。

(3)解决遗留和新发现的问题

有时勘察成果报告遗留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某地质勘查单位对一幢学生宿舍楼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时,场地上有一户居民,不让进院内钻孔,成为一个遗留问题,后来在验槽中解决。

意义

验槽是为了普遍探明基槽的土质和特殊土情况,据此判断异常地基是否需要进行局部处理:原钻探是否需补充,原基础设计是否需修正,对自己所接受的资料和工程的外部环境进行确认。基坑验槽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工作开展

验槽工作,尤其是岩土专业的技术人员验槽细致与否,是关系到整个建筑安全的关键。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对每一个基槽,都应作到慎之又慎,决不能出现任何疏忽,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在建筑施工时,对安全要求为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施工验槽。

验槽时的资料和条件

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1 勘察、设计、质监、监理、施工及建设方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场; 2 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3 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 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验槽前准备工作

验槽前的准备工作:1 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 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3 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4 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5 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6 场地是否处与采空影响区而未采取相应的地基、结构措施。

具体步骤

验槽时一般应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

(1)清槽

验槽前要清槽,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 设计要求应把槽底清平,槽帮修直,土清到槽外。

② 观察及钎探基槽的过软过硬部位,要挖到老土。

③ 柱基如有局部加深,必须将整个基础加深,使整个基础做到同一标高。条形基础基槽内局部有问题,必须按槽的宽度挖齐。

④ 槽外如有坟、坑、井等,如在槽底标高以下基础侧压扩散角范围内时,必须挖到老土,加深处理。

⑥ 基槽加深部分,如果挖土较深,应挖成阶梯形。

(2) 观察验槽

工地验槽主要是以现场观察为主,一般现场观察验槽重点放在用肉眼观察己挖地基的土质,看这些土是不是合乎设计要求。观察时,先看原基地是不是有变动,有没有浮土覆盖层,如遇到覆盖层或表面出现了己经风干了的、水浸湿过的,或受冻过的土层,应当铲除,一定要找到原基土。当确认为原基土后,应查看该土层是不是设计要求的那种土,有没有带草根、树皮、垃圾的回填土,土的颜色与其它土是不是有明显差别,有无过干或湿的土,有无过硬的土,如遇到这些常见土质情况,必须局部下挖,进行分析,最后确定到达老土层深度,并采取相应的局部加固措施,对重点部位更要详细观察,在柱基墙角、承重墙下以及其它受力较大部位,通常需进行详细的全面观察。一般是观察地基土的结构、孔隙、湿度、含有物等,并做出判定。

基础施工平面图的说明中常有这样一句:基础必须坐落在老土以下≥500毫米的土层上。它的含义是基础不准坐落在回填土层上,也不准坐落在老土层的顶面上,只准坐落在老土层面往下≥500毫米深度处。这一条要求很重要。

根据老土和回填土的组成及特征,在一般情况下就可以鉴别它们了,当然,特殊情况还必须通过试验来鉴别。野外鉴别的主要方法如下:

① 用眼看,用手捏,用钎触,用镐掘,老土给人的感觉是密实,坚硬,回填土给人的感觉是松散,松软。

② 老土的组成比较单纯,回填土的组成比较混杂,杂填土当中往往含有建筑垃圾、工业废料或生活垃圾。

③ 老土层理比较明显,回填土没有层理或层理不明显。

④ 老土卵石窝面光滑,回填土卵石窝面不够光滑,有时呈蜂窝或麻面状。

⑤ 老土表面往往有植物层,因此老土与回填土之间往往形成明显的界面。

⑥ 老土顶层的颜色与回填土的颜色往往不同。

⑦ 同一类土,老土渗水性差;回填土渗水性强。因此,对粘性土来讲,当有水时,老土含水少,回填土含水多。所以,回填土钻钎比老土严重。

⑧ 同一类土,当挖基槽时,回填土容易塌方,老土不易塌方;回填土稳定边坡的坡度缓,老土稳定边坡的坡度陡。

观察验槽只能对槽底表面土层进行检查,而对槽底表面以下一定深度的土质变化情况就无法判别。因此,必要时还要进行钎探或铲探。

(3)钎探或铲探

钎探是将一定长度的钢钎打入槽底的基土内,根据每打入一定深度的击数来判断地基地质情况的一种简单勘察方法。

铲探采用洛阳铲进行探查,一般每3-5铲看一次土,查看土质变化和含有物的情况,遇到土质有变化或含有杂质,应测量深度并用文字记录清楚。遇到古墓、地道、废井等,应缩小铲孔距离,细查其大小、深浅、形状,并在铲孔平面图中标明,处理完后应尽块填土夯实。

无法验槽情况

无法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达到验槽的基本要求,无法验槽:

(1) 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 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 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 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附有结构设计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图纸。

推迟验槽情况

推迟验槽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推迟验槽或请设计方说明情况:

(1) 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2) 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3) 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

浅基础验槽

深、浅基坑的划分,在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就建筑物来说,浅基础是指埋深小于基础宽度的或小于一定深度的基础,国外建议把深度超过6m(20ft)的基坑定为深基坑,国内有些地区建议把深度超过5m的基坑定为深基坑。本文采用此种方法,即基础埋深小基础宽度、深度小于5m的基坑为浅基坑。

一般情况下,除质控填土外,填土不宜作持力层使用,也不允许新近沉积土和一般粘性土共同作持力层使用。因此浅基础的验槽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 场地内是否有填土和新近沉积土;

(2) 槽壁、槽底岩土的颜色与周围土质颜色不同或有深浅变化;

(3) 局部含水量与其它部位有差异;

(4) 场地内是否有条带状、圆形、弧形(槽壁)异常带;

(5)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6) 场地内是否有被扰动的岩土;

(7) 填土的识别: ① 土内无杂物,但也无节理面、层理、孔隙等原状结构;② 局部土体颜色与槽内其它部位不同,有可能是在颜色较浅部位的填土颜色较深,也可能是深色部位填土的颜色较浅; ③包含物与其它部位不同,以粘性土为主的素填土主要表现在钙质结核的含量与其它部位的明显差异上; ④土内含有木炭屑、煤渣、砖瓦陶瓷碎片、碎石屑等人类活动遗迹(尤其是木炭屑应仔细辫认);⑤ 土内含有孔隙、白色菌丝体等原生产物,仿佛是原状土,但孔隙大而乱,排列无规则,土质松散; ⑥以粗粒土为主要场地,主要表现在矿物成分与其它部位有所差异,粒径差异明显,充填物的不同等;⑦所含钙质结核是否光洁,是否为次生或再搬运所致;

(8) 新近沉积土的识别:新近沉积土具有承载力低、变形大、有湿陷性等特点(在大部分情况下,其力学性质不如沉积时间10年以上的素填土),可能会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物有较大的危害。但在勘察工作中,由于孔内取土的限制,有时不能全部辨认出,在基础验槽时应特别加以注意。 ①堆积环境:主要存在于土、岩丘的坡脚和斜坡后缘,冲沟两侧及沟口处的洪积扇和山前坡积地带,河道拐弯处的内侧,河漫滩及低阶地,山间凹地的表部,平原上被淹埋的池沼洼地和冲沟内。 ②颜色:一般表现为灰黄、黄褐、棕褐,常相杂或相间。 ③结构:土质不均、松散,大孔排列杂乱。常混有岩性不一的土块,多虫孔和植物根孔,锹挖容易。 ④包含物:常含有机质,斑状或条带状氧化铁;有的混砂、砾或岩石碎屑;有的混有砖瓦陶瓷碎片或朽木片等人类活动的遗物,在大孔壁上常有白色钙质粉末。在深色土中,白色物呈菌丝状或条纹状分布;在浅色土中,白色物呈星点状分布,有时混钙质结核,呈零星分布。

(9) 地基基础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

(10) 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

(11) 本地区季节性冻土的冻深为0.40m,因此基础埋深从自然地面起不得小于0.40m。

(12) 当建筑场地为耕地(草地)时,一般耕土深度在0.6~0.7m之间,因此基础埋深不得小于0.70m。

深基础验槽

就建筑物来说,深基础是指基础埋深大于其整体宽度且超过5m的基础(包括桩基、沉井、沉管、管柱架等形式)。本文深基础指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所对应的基础。 当用深基础时,一般情况下出现填土的可能性不大,此时应着重查明下列情况:(1) 基槽开挖后,地质情况与原提供地质报告是否相符。 (2) 场地内是否有新近沉积土。(3)是否有因雨、雪、天寒等情况使基底岩土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4)边坡是否稳定。 (5)场地内是否有被扰动的岩土。 (6)地基基础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地面水和雨水进入槽内,槽内水应及时排出,使基槽保持无水状态,水浸部分应全部清除。(7)严禁局部超挖后用虚土回填。

复合地基验槽

复合地基是指采用人工处理后的,基础不与地基土发生直接作用或仅发生部分直接作用的地基,与天然地基相对应。包括用换土垫层、强夯法、各种预压法(先期固结)、灌浆法、振冲桩法、挤密桩法处理等 复合地基的验槽,应在地基处理之前或之间、之后进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对换土垫层,应在进行垫层施工之前进行,根据基坑深度的不同,分别按深、浅基础的验槽进行。经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2) 对各种复合桩基,应在施工之中进行。主要为查明桩端是否达到预定的地层。

(3) 对各种采用预压法、压密、挤密、振密的复合地基,主要是用试验方法(室内土工试验、现场原位测试)来确定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桩基验槽

对桩基的验槽,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 机械成孔的桩基,应在施工中进行。干施工时,应判明桩端是否进入预定的桩端持力层;泥浆钻进时,应从井口返浆中,获取新带上的岩屑,仔细判断,认真判明是否已达到预定的桩端持力层。

(2)人工成孔桩,应在桩孔清理完毕后进行。 ①对摩擦桩,应主要检验桩长;② 对端承桩,应主要查明桩端进入持力层长度、桩端直径;③ 在混凝土浇灌之前,应清净桩底松散岩土和桩壁松动岩土;④ 检验桩身的垂直度;⑤ 对大直径桩,特别是以端承为主的大直径桩,必须作到每桩必验。检验的重点是桩端进入持和层的深度、桩端直径等。

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对于粘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不宜小于1.5d,碎石土类不宜小于1d;季节冻土和膨胀土,应超过大气影响急剧深度并通过抗拨稳定性验算,且不得小于4倍桩径及1倍扩大端直径,最小深度应大于1.5m。对岩面较为平整且上覆土层较厚的嵌岩桩,嵌岩深度宜采用0.2d或不小于0.2m。 桩进入液化层以下稳定土层中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应按计算确定,对于粘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类不宜小于1.5d,碎石土类不宜小于1d,且对碎石土、砾、粗、中砂,密实粉土,坚硬粘土尚不应小于500mm,对其它非岩类土尚不应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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