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16 11:38
高云翔,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白银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
1981.09-1985.07 西北师范学院政治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5.07-1985.08 甘肃省委党校选调生培训班学习;
1985.08-1989.12 白银市委宣传部干部;
1989.12-1992.12 白银市委宣传部教育科副科长;
1992.12-1994.12 白银市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科长;
1994.12-1998.04 白银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
1998.04-1999.04 白银市委讲师团团长(副县级);
1999.04-2002.08 白银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干部一科科长;
2002.08-2004.09 白银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4.09-2006.07 白银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主任(正县级);
2006.07-2007.03 白银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人才办主任(正县级);
2007.03-2009.02 白银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09.02-2009.03 白银市平川区委副书记、区长候选人;
2009.03-2014.01 白银市平川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4.01-2014.03 白银市平川区委书记、区长;
2014.03-2016.11 白银市平川区委书记(其间:2015.9-2015.11在中央党校第四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习);
2016.11-2019.12 白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平川区委书记;
2019.12- 白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1.09- 辞去白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19年12月31日,平川区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平川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副市长高云翔主持会议并发言,新任平川区委书记杨恭发言。
2021年9月14日,白银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高云翔因工作变动辞去白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1年6月24日,甘肃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发布甘肃白银“5·22”百公里越野跑公共安全责任事件调查报告:高云翔作为赛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赛事活动组织组组长、白银市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副市长,负责赛事总体组织和督促体育部门做好体育赛事监管工作,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工作抓得不深不紧,督促体育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履行体育赛事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不积极主动作为,未督促职能部门为赛事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高云翔对此次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九)项、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1年6月11日,甘肃白银马拉松21人遇难事件调查结果公布:白银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高云翔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