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1 05:27
高卫东,男,汉族,籍贯河南邓州,1972年11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12月开除党籍),研究生学历,项目管理硕士。曾任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局长。
1990.09--1993.07贵州工学院土建系工民建专业学习
1993.07--1998.04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干部、局长助理
1998.04--1999.02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1999.02--2000.10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
2000.10--2003.10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副区长(1999.09--2002.05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3.10--2006.09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副区长、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其间:2004.04--2006.03在贵州工业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合作举办的项目管理硕士学位课程班学习)
2006.09--2009.03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阳市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2009.03--2009.06贵州省贵阳市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06--2009.06在清华大学总裁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第三期贵州班学习)
2009.06--2010.01贵州省贵阳市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0.01--2011.12贵州省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2011.12--2012.02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保留正县级)
2012.02--2012.10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
2012.10--2014.10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其间:2013.06--2013.07在全国市长研修学院提高城市规划与交通治理能力专题研究班学习)
2014.10--2016.08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常务工作),管委会主任(法人代表)
2016.08--2017.02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常务工作),管委会主任(法人代表)(其间:2016.09--2016.09在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推进智慧交通发展专题研究班学习)
2017.02--2018.0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
2018.01--2018.10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8.10--2020.0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战备办公室)厅长(主任)、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
2020.03--2021.08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1.08--2022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局长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22年9月资格终止),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委员(2019年11月递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021年1月补选)
2020年6月10日中国网报道,高卫东履新茅台董事长股东大会“首秀”被指傲慢。
根据2020年12月报道,高卫东作为时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上交所对贵州茅台董事长高卫东予以监管关注
2020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对高卫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022年5月13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局长高卫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7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罢免高卫东的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高卫东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高卫东的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撤销。
2022年9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 高卫东的代表资格终止。
2022年8月2日报道: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高卫东不再担任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局长职务。
2022年12月14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局长高卫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卫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无视组织原则,搞政治攀附;信仰缺失,热衷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打高尔夫球和接受宴请,谋求特殊工作、生活保障待遇。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摊派费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道德败坏,生活极度腐化,长期沉溺赌博、多次嫖娼。纪法底线失守,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卫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其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卫东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3年2月,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局长高卫东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高卫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高卫东利用担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贵阳市原小河区副区长,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贵阳市副市长,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厅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2月2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局长高卫东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高卫东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高卫东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2年,被告人高卫东利用担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原贵阳市小河区副区长,原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贵阳市副市长,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厅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经营公司、承揽工程项目、获得土地开发权、购买茅台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相关人员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其中4656万余元未实际取得。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卫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高卫东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部分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大部分赃款赃物已退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高卫东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此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