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16:09
高唐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4月,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北方向,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高唐县城官道街与政通路交叉口。全院现有正式在编人员95人,具备法官资格的67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90人。法院共有内设机构22个,其中人民法庭五处。高唐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具有管辖权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通过审判执行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院长 孙刚
副院长 张士河、 金立强、李占左
高唐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4月,全院现有正式在编人员95人,具备法官资格的67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90人。法院共有内设机构22个,正科级单位7个、副科级单位2个,设有人民法庭5处。高唐法院是全省集体一等功法院之一,连续保持了36年无违法违纪的记录,21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队伍建设、审判管理、民事调解和文化建设等项工作在全省法院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法院工作多年来一直在全市法院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先后获得过国家级荣誉2项,省级荣誉55项,市县级荣誉132项。曾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法院”, 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公正执法先进单位”等称号,并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8次。
高唐法院共内设机构22个,分别是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商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破产案件审判庭)、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庭、行政庭、计生案件审判庭、立案庭、审监庭、司法技术中心、法警局、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及高唐人民法庭、人和人民法庭、姜店人民法庭、韩寨人民法庭、赵寨子人民法庭。
近年来,高唐法院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突出审判工作执行工作主业,加强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前列。一是强化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近年来,高唐法院探索构建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新模式,构建了“三统一”大框架将案件全程纳入管理视野,判前辅助裁判小组审核、判后评查小组评查,实现了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提升。二是加强队伍管理,全面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实行全员数字化绩效考核,建立了个人业绩档案,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法官岗位调整、干部提拔等工作的主要参照依据。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继续保持了干警无违法违纪的纪录。三是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成集多项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龙式的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通过设立法官联系点、下乡开庭等形式开展法官“五进”活动。四是坚持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完成了“三大”平台建设,自2014年开始符合条件的生效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庭审全部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可凭身份证查询案件信息,能够全面了解法院的工作流程以及各项工作进程。五是建设法院文化,营造法律文化氛围。建有占地20多亩的法治文化广场,建有包公像、正义女神像、法制史浮雕墙等;在大楼内建有法治文化长廊、廉政教育室、荣誉室、院史馆、图书室等文化宣传阵地。诉讼服务中心以图版、电子屏、广告机等方式,展示诉讼知识、传播和谐司法和公信司法的理念。
高唐法院曾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法院”, 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公正执法先进单位”等称号,法院连续保持了21年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连续36年干警无违法违纪记录,曾先后获得过集体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七次,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劳动模范、全国法院模范法官等先进典型,有25名个人获得省以上荣誉称号,有64人获市级奖励表彰,有70人获得县级荣誉。2011年立案信访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嘉奖,2012年获得“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奖牌;2013年3月又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