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8 15:16
明清时,为金丰里高头乡。
民国时,为上金区高头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南溪区(第三区)。
1957年,撤区设乡,成立高头乡。
1958年,设高头公社。
1970年,高头公社并入古竹公社。
1984年后,属古竹乡。
1997年,从古竹乡划出高东等5个行政村,另设高头乡。
2021年5月,撤销高头乡,设立高头镇。
2011年末,高头镇辖高东、高南、高北、梅花石、大岭下5个行政村,下设82个村民小组。
2020年6月,高头镇辖5个行政村:高东村、高北村、高南村、大岭下村、梅花石村,镇人民政府驻高北村。
高头镇地处永定区东南部,东邻南靖县书洋镇,西南与湖坑镇相连,北接古竹乡,距永定区城区29千米,区域总面积25.93平方千米。
高头镇为典型的中低山丘陵地貌,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境内多山;最高点金山寨,海拔974米;最低处湖屋口,海拔420米。
高头镇气温较低,年平均气温19℃,最高气温35℃(7月),最低气温-2℃(1月);年平均降雨量1562.1毫米。
高头镇境内河流属汀江水系;汀江流经高东、高北,高南村出境,全长8千米;主要支流有高头溪。
高头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涝、风灾、霜冻、地质灾害等。2010年1月,发生霜冻,高头镇红柿绝收,其它水果受损严重。
高头镇已探明有金、银、锡等金属矿。2011年,高头镇有耕地9000亩,人均0.9亩;拥有林地1666.7公顷;林木覆盖率63%,活立木蓄积量3万立方米。
截至2011年末,高头镇总人口有9693人,其中男性5028人,占51.9%;女性4665人,占48.1%;18岁以下1834人,占18.9%;18—35岁3068人,占31.7%;35—60岁3504人,占36.1%;60岁以上1287人,占13.3%;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高头镇人口出生率12.7‰,人口死亡率5.2‰,人口自然增长率7.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92人。
截至2019年末,高头镇户籍人口为9460人。
2011年,高头镇财政收入64万元,比2010年增长7倍,完成营业税48万元(以前此项税无统计);烟叶税10万元,比2010年增长42.9%。2011年,高头镇农民人均纯收入6568元,比2010年增长16.9%。
截至2019年末,高头镇有工业企业3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个。
2011年,高头镇农业总产值3623万元,比2010年增长2.7%;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粮食播种面积317公顷,粮食产量1895吨,人均195千克,其中稻谷1686吨。高头镇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蔬菜等。2011年,高头镇烤烟种植面积13.3公顷,产量21吨;蔬菜种植面积200.3公顷,产量3046吨。高头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高头镇生猪出栏4625头,年末存栏3400头;家禽出栏2.9万羽;年末存栏1.2万羽。2011年,高头镇生产肉类441吨,禽蛋16吨;畜牧业总产值86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3.9%。2011年,高头镇水果种植面积431.8公顷,产量1391吨,主要品种有红柿。
高头镇工业以茶叶、红柿加工和小水电为主。2011年,高头镇工业总产值为2000万元;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家,职工40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400万元。
截至2011年末,高头镇有商业企业74个,从业人员136人;有集贸市场1个。
截至2011年末,高头镇有1家农村信用社;各类存款余额为5508万元,比2010年增长28.7%;各项贷款余额2806万元,比2010年增长8.1%。
截至2011年末,高头镇有幼儿园(所)3所,在园幼儿271人,专任教师6人;小学6所,在校生295人,专任教师3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完全中学1所,在校生1100人,专任教师150人。2011年,高头镇财政教育经费达1万元。
截至2011年末,高头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3个,有各类图书室3个,藏书1.5万余册。截至2011年末,高头镇有学校体育场2个,10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有广播电视站1个,有线电视用户数为2700户,入户率90%;其中数字电视用户590户。
截至2011年末,高头镇有卫生院1所,诊所4家;有病床25张,固定资产总值93万元;专业卫生人员6名,其中执业医师1人,注册护士2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6人、执业(助理)医师0.1人、注册护士0.2人。2011年,高头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9000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9132人,参合率94.2%。
2011年,高头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17户,人数29人,支出5.9万元,比2010年增长11%;月人均87元,比2010年增长10%;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9人次,支出1450元,比2010年增长1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39户,人数412人,支出31.3万元,比2010年增长15%;月人均63.4元,比2010年增长15%;农村五保集中供养9人,支出2.9万元,比2010年增长12%;分散供养42人,支出6.6万元,比2010年增长12%;农村医疗救助3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12人次,共支出2.1万元,比2010年增长15%;农村临时救济100人次,支出1.5万元,比2010年增长16%;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1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2.6万元,比2010年增长10%;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866人,其中有1151人领取养老金。
截至2011年末,高头镇有邮政网点1个,乡村通邮率100%;有电信服务网点7个;固定电话用户1799户,平均每百户60部;移动电话用户5350户;宽带接入用户547户。
截至2011年末,高头镇有水电站2座,总装机容量205千瓦,年发电量51.8万千瓦时。
高头镇有下洋廖陂至高头、隘头的旅游公路过境,境内长6千米;县道有往南靖的出境公路,境内长3千米。
高头镇因镇人民政府驻高头圩而得名。
截至2011年末,高头镇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承启楼),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高北土楼群、侨福楼、五云楼、世泽楼),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