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奴

更新时间:2024-07-03 21:55

高奴(gāo nú),古代地名,位于今陕西省延长县,出自于《安塞县志》。

三种说法

原汉翟国高奴县城,有三种说法:

其一、《史记·索隐(唐、司马贞)》称:“今口州有高奴城。”

其二、《史记·正义(唐、张守节)》称:“《括地志》云:延州州城即汉高奴县。”

其三、《通典》:“金明,汉高奴县,董翳所都。”《水经注·卷三》:“清水又东迳高奴县,……项羽封董翳为翟王,居之三秦,此其一也。汉高祖破以县之,王莽之利平地,民语俗讹,谓之高楼也。”

读史方舆纪要》称:“董翳为翟王,王上郡,都高奴今延安府西北百里废金明城是。”

又有一说,高奴在今陕西省延长县。因为远在一千八百多年以前,东汉文学家班固所著《汉书》上记载:上郡高奴县,有水可以燃烧。这里所指可燃液体就是石油。陕西省延长县仍出产石油。

金明城

金明城——-民国三年《安塞县志》记载:邑城本秦汉高奴县旧址,金之旧堡也,元初改建,明嘉泰中重修。周三里七分,高一丈七尺,池深一丈,有南西北三门。

弘治嘉靖年间,城西屡被水患,邑令韩震、韩弼相继移去北、南,规模悉仿旧制,民获安堵南门西向。万历壬子,署豪范有志改正南。崇祯壬申年义军谭雄等人克城据守,总督洪承畴率总兵官王承思等屯攻月余,用火炮冲击,掘开南门一面。崇祯丁丑,知县彭尧升督工修补。嗣后兵荒交侵,城北又遭水患,石堤数十丈渐次崩塌。

清顺治十六年大水从北门冲入,淹没民舍,城北荡为水区。乾隆十年知县倪加谦筑提拥水,经数年而功未成,遂移公署、仓于南关新城。乾隆二十五年,知县狄启东于旧城外。南关筑新城,周一里六分,高二丈。同治六年兵燹过后,民皆逃亡,北面城身石堤被水冲塌。

光绪十九年知县余绍侨以工代账修补完竣。1931—1934年,河水大涨,地面、城身、石提、城门、城楼均被大水冲塌,虽加修葺,未获实效,民国八年被废之。

高奴说法有三:一为口州,今陕西彬县、富县一带,口州---州府城郭在何处?未为查典籍,未经考证,不敢妄断;一为延州,今延安市;一为今延安府西北百里废金明城,在安塞县境内。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