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乡

更新时间:2023-05-10 10:27

高峰乡,隶属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地处定西市安定区西南部、东与渭源县秦祁乡接壤,南与临洮县漫洼乡为邻,西北与内官营镇相连,行政区域面积63.24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民国元年(1912年),设高峰堡,后改为保,属营后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析置高峰乡。

1958年10月,撤乡并入红堡公社。

1961年10月,析置高峰公社。

1983年5月,公社改乡。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高峰乡下辖8个行政村:贡马村、麻地湾村、牌坊村、明星村、坪湾村、红光村、红堡村、马营村。

截至2020年6月,高峰乡下辖11个行政村:麻地湾村、牌坊村、关庄村、贡马村、城门寨村、坪湾村、明星村、红堡村、红光村、马营村、新泉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高峰乡地处定西市安定区西南部、东与渭源县秦祁乡接壤,南与临洮县漫洼乡为邻,西北与内官营镇相连,距市区35千米,行政区域面积63.24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高峰乡境内地处低山沟壑区,地势东低西高、南低北高,地形呈三角形,境内最高点位于麻地湾;最低点位于马营村新泉河,海拔2369米。

气候

高峰乡境内属中温带半干旱气候,多年平均气温4.1℃,1月平均气温-10.2℃,7月平均气温14.9℃,生长期年平均170天,无霜期年平均110天,年平均降水量400毫米。

水文

高峰乡境内属西河水系,主要河道有李家峡等5条五级河,总长19千米,流域面积46平方千米,年径流总量35万立方米。

人口

截至2011年末,高峰乡辖区总人口7943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48人,城镇化率1.9%,总人口中,男性4199人,占52.9%;女性3744人,占47.1%;14岁以下977人,占12.3%;15—64岁6198人,占78%;65岁以上768人,占9.7%,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7942人;少数民族有彝族1个民族,共1人,人口出生率8.3‰,人口死亡率5.9‰,人口自然增长率2.4‰。

截至2018年末,高峰乡有户籍人口7781人。

经济

2011年,高峰乡财政总收入1174.1万元,比上年增长28.7%,年末各类存款余额3723.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246.4万元。

2011年,高峰乡农业以种植业为主,耕地面积3.6万亩,人均4.6亩,农业总产值0.3亿元,粮食作物以小麦、豌豆、马铃薯为主,生产粮食384吨,其中小麦375吨,豌豆9吨,主要经济作物有油菜、药材,种植油料1000亩、药材6200亩。

2011年,高峰乡社会商品销售总额2618.8万元,比上年增长14.6%;农贸交易市场1处,马铃薯收购点3处。

2018年,高峰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个。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高峰乡有小学6所,在校生826人,专任教师53人,小学适岭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213人,专任教师4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为100%,教育经费2435万元。

文化事业

2011年末,高峰乡有文化站1个,农家书屋8个,藏书4万余册。

医疗卫生

2011年末,高峰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2个,其中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11个;医疗床位12张,专业卫生人员13人,村医11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4750人次,住院治疗120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7815人,参合率98.4%。

社会保障

2011年,高峰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93户,人数1350人,支出57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5人,分散供养43人,共支出14.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1人次,支出10.7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8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2.3万元,年末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5748人,参保率72.4%。

交通

高峰乡有内(官营)高(峰)公路过境,境内长3.9千米,乡村公路11条,总长77.6千米,11个村全部通公交客车,汽车站日均发送3班客车,2011年,高峰乡日客运量1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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