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20:05
高店乡,隶属于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地处大悟县中西部,东与新城镇相邻,南与阳平镇接壤,西与城关镇为邻,北与东新乡、丰店镇毗邻,行政区域面积135.8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高店乡户籍人口为45423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礼山县建置前属孝感县。建置后属之划归二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为崇德乡。
1958年,改属环城公社。
1975年,析置高店公社。
1987年9月,撤区建乡设高店乡。
2011年末,高店乡辖25个行政村:凉亭、付湾、何店、城门、龙窝、高店、崔湾、三合、夏河、喻河、永年、店龙、石河、水庙、桐山、长岗、阳河、汪洋、邓湾、许城、棚岗、东风、忠河、新河、杨畈;下设272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1年10月,高店乡辖20个行政村:凉亭村、付湾村、何店村、城门村、龙窝村、高店村、崔湾村、永年村、桐山村、长岗村、汪洋村、石河村、水庙村、店龙村、邓湾村、阳河村、许城村、棚岗村、东风村、忠和村,乡人民政府驻高店村。
高店乡地处大悟县中西部,东与新城镇相邻,南与阳平镇接壤,西与城关镇为邻,北与东新乡、丰店镇毗邻,行政区域面积135.8平方千米。
高店乡地形以丘陵、岗地为主。地势东北部高、中西部低。境内最高点位于寨鸡山,海拔410.4米;最低点位于新河村,海拔53米。
2011年,高店乡有耕地面积4.2万亩。
2011年末,高店乡总人口43593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1300人,城镇化率25.9%。另有流动人口1230人。总人口中,男性22319人,占51.2%;女性21274人,占48.8%;14岁以下6321人,占14.5%;15—64岁28728人,占65.9%;65岁以上8544人,占19.6%。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43480人,占99.7%;有少数民族113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12.3‰,人口死亡率5.9‰,人口自然增长率6.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34人。
2017年末,高店乡常住人口为40826人。
截至2019年末,高店乡户籍人口为45423人。
2011年,高店乡完成财政总收入650万元,比上年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5295元。
2019年,高店乡有工业企业38个,其中规模以上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4个。
2011年,高店乡实现农业总产值2.8亿元,农业增加值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46%。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为主。2011年,粮食总产量1.7万吨,其中水稻1.3万吨,小麦0.2万吨。经济作物以花生和蔬菜为主。2011年,花生产量0.3万吨,比上年增长12%;种植蔬菜面积0.9万亩,产量1.5万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5.8万头,年末存栏2.6万头;羊饲养量1.0万只,年末存栏0.7万只;家禽饲养量20.2万羽。
高店乡以轻工业、建筑材料为主。2011年,工业总产值795万元。工业企业3家,职工216人,实现工业增加值353万元,比上年增长19.8%。
2011年末,高店乡有商业网点185个,职工580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4870万元,比上年增长10.3%;城乡集贸市场3个,年成交额1360万元,比上年增长21%。
2011年末,高店乡有各类存款余额12156万元,比上年增长13%;各项贷款余额2760万元,比上年增长9%。各类保险金额930万元。
2011年,高店乡邮政业务总量320万元,电信业务收入650万元。
2011年末,高店乡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1600人,专任教师51人;小学12所,在校生1895人,专任教师16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368人,专任教师13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210万元,比上年增长9%。
2011年末,高店乡有乡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25个;各类图书室31个,藏书25万余册。乡村业余文艺队伍4支,演出人员52人。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9000户,入户率99%。
2011年末,高店乡有学校篮球场12个,乒乓球场、羽毛球场各6个。5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2%。
2011年末,高店乡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1个,其中门诊部(所)26个;病床52张,固定资产总值295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7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6人,注册护士8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2万人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均为98%。25个村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高店乡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1户,人数42人,支出7.5万元,月人均150元,比上年增长9%;城市医疗救助76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731人,共支出26.3万元,比上年增长2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551户,人数3087人,支出220万元,月人均60元,比上年增长21%。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67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03万元,比上年增长8%。社会福利费45.8万元,比上年增长23%。福利院1家,床位70张,集中供养农村五保人员30人。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36041人,参保率97%。
2011年末,高店乡有邮政所1个。报纸,期刊累计期发行0.9万份(册)。电信企业3家,服务网点6个。
高店乡境内有326省道经过。
高店乡因乡人民政府驻高店村得名。
2021年4月,中共大悟县高店乡委员会被表彰为“湖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