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30 00:00
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是一种新型的肿瘤治疗方法。运用该方法治疗肿瘤时,可以利用超声定位,利用高强度超声波杀灭靶区内的肿瘤细胞而不损伤周围正常组织,实现对肿瘤组织的微创治疗。
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的原理是将超声波进行聚焦后,穿透到人体内,通过一系列复合效应来消灭肿瘤组织。就像太阳光可以通过凸透镜聚焦一样,超声波也可以聚焦,而且可以安全地穿透身体,将能量密度较低的超声波汇聚至体内的肿瘤部位,利用焦点处超声波的热效应,在靶区形成60℃以上的高温,导致蛋白质变性及组织细胞凝固性坏死或不可逆的严重损伤,从而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此外,死亡的肿瘤细胞和组织释放出抗原,有可能激活机体的免疫系统,从而增强身体的免疫效应。
目前,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可用于良性、恶性实体肿瘤的治疗,是一项具有广泛发展前景的无创、绿色治疗技术。肿瘤的治疗一定要坚持个体化综合治疗理念,因此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作为肿瘤局部治疗方法之一,是对传统肿瘤外科手术治疗的有效补充。但同时也需要指出,许多肿瘤仍需大量的临床证据的积累和验证。在2005年中华医学会发布的《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临床应用指南(试行)》中规定,聚焦超声手术适用于治疗组织器官的实体肿瘤,包括肝脏肿瘤、骨肿瘤、乳腺肿瘤、胰腺癌、肾脏肿瘤、软组织肿瘤、子宫肌瘤、子宫腺肌病、良性前列腺增生和前列腺癌、腹膜后或腹盆腔实体肿瘤。
1.肝癌
(1)早期原发性肝癌,不愿意手术者,或年龄较大,或合并心力衰竭、严重糖尿病、免疫力低下者。
(2)中期原发性肝癌失去手术机会者。
(3)转移性肝癌。
2.前列腺癌
(1)临床分期为T1c~T3,且不适合行根治性前列腺切除术者。
(2)合并其他严重疾病而不能手术或拒绝手术者。
(3)外照射放疗后局部复发的挽救治疗。
(4)前列腺癌根治性切除术后局部复发的挽救治疗。
(5)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失败后再治疗。
(6)肿瘤过大引起局部症状的减瘤姑息性治疗。
3.肺癌
目前仅适用于少数无驱动基因突变,以及不适合手术和放疗的周围型肺癌及肺转移癌。
4.其他良恶性肿瘤
(1)子宫肌瘤。
(2)肾癌及肾上腺肿瘤。
(3)颅内肿瘤(需开放式核磁做影像介导)。
(4)软组织肉瘤。
(5)盆腔、肢体、骨的原发或转移瘤等。
1.含气空腔脏器的肿瘤,如肠道、胃等的肿瘤。
2.治疗相关区域存在皮肤破溃或感染。
3.治疗相关区域接受过45Gy以上的放疗。
4.超声治疗的通道存在显著钙化的动脉血管壁。
5.有重要脏器功能衰竭。
6.有严重凝血功能障碍。
7.不能耐受相应麻醉。
8.机械定位影像系统不能清晰显示。
1.无创性
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肿瘤时,无手术切口具有无创性的优点。
2.精确性
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使用的是功率超声发生聚焦装置,配有B超实时监控,可以精确地定位肿瘤组织。
3.可重复性
一次治疗失败后可以重复治疗。
4.兼容性
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可以配合放疗、化疗等其他治疗方法,不会与之相冲突。
1.轻度并发症
发热、疼痛、反应性胸腔积液、少量肺出血或气胸、胆囊炎和皮肤灼伤等。
2.严重并发症
大血管损伤导致腹腔内出血、血胸、张力性气胸、肺内大量出血、脓肿、胆管损伤、神经损伤、消化道穿孔、肝肾衰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