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16:51
高杰,男,出生于1971年11月,汉族,湖北宜昌人,硕士研究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09--1995.06, 湖北大学政治系政工专业学习
1995.08--1996.10, 宜昌县司法局工作
1996.10--1997.03, 宜昌县法院民事庭、黄花乡法庭法官
1997.03--1999.07, 共青团宜昌县委副书记(1997.04-1997.07 湖北省委党校学习)
1999.07--1999.10, 共青团宜昌县委书记
1999.10--2000.12, 宜昌县土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12--2006.11, 共青团宜昌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2003.08-2003.12 挂任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区长助理)
2006.11--2010.07, 宜昌市伍家岗区委常委、副区长(2008.03-2009.01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10.07--2013.07, 宜昌市委副秘书长,加查县委常务副书记(正县)
2013.07--2015.08, 宜昌市委副秘书长(正县)(其间:2014.03-2015.02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战略部挂职主任助理)
2015.08--2015.09, 宜昌市点军区委副书记、区长候选人
2015.09--2016.02, 宜昌市点军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2016.02-- 宜昌市点军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21.08--宜昌市司法局局长
现任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负责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2021年8月23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高杰为宜昌市司法局局长。
2021年12月24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高杰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免去宜昌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2022年2月25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高杰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