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09 20:13
高永新,男,汉族,1956年6月出生,甘肃宁县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入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在甘肃省宁县城关镇和兰州钢厂工作;1984年至2002年,先后任甘肃省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知识分子工作处干事、主任科员;省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副处长、正处级组织员、省委知工办副主任;省委组织部知识分子工作处处长兼省委知工办副主任;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
2002年11月任甘肃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2013年1月,任兰州工业学院党委书记。
2016年1月,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正厅长级)。
曾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9月27日政协甘肃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高永新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兼任甘肃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副会长,甘肃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甘肃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理事。
先后主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读本》、《大学生安全教育读本》,甘肃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形势与政策》(2009-2012)共四卷,发表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