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红

更新时间:2024-04-30 12:09

高永红(1942年10月-2019年7月5日),青海格尔木人,1958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青海省第九届、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生平

1958年08月至1972年12月,先后在都兰县香加公社小学、海西州民族师范学校、乌兰县赛什克公社卜浪沟小学任教;

1972年12月至1980年09月,先后在格尔木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工作;

1980年09月至1983年09月,任格尔木市人事局副局长;

1983年09月至1984年03月,任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公社党委书记;

1984年03月至1986年10月,任格尔木市委副书记;

1986年10月至2000年02月,先后任青海省海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委副书记、州长;

2000年02月至2001年01月,任青海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厅级);

2001年01月,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8年08月,退休。

人物逝世

2019年7月5日15时12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青海省第九届、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高永红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青海西宁逝世,享年77岁。

人物评价

高永红同志长期担任领导职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领导工作经验。在担任海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注重强化农牧业基础地位,始终把增加对农牧业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牧业后劲、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摆在首要位置来抓。他积极响应西部大开发战略,发挥本州资源优势,大胆开展招商引资,加快盐湖资源开发,集中上了一批资源开发项目,形成了新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使海西州的工业得到长足发展,为海西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他刻苦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律知识,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在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以及省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付出了大量心血,特别是发挥熟悉农牧、经济领域优势,完成了大量的立法、监督等工作,为法治青海建设作出了不懈努力。

高永红同志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培养,并经受严峻考验的优秀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敏锐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重大问题上,他坚持原则,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具有共产党员的坚定党性。在他40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实现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坚定不移,一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青海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事业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作出了重要贡献。

高永红同志一生胸怀坦荡,光明磊落,公道正派,顾全大局。他谦虚谨慎、任劳任怨、淡泊名利,爱护干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他平易近人,关心群众疾苦,与人坦诚相见,广交朋友。他办事严谨,宽厚待人,实事求是,严于律己,为政清廉,生活俭朴,对家属、子女和身边人员要求严格。他德高望重,高风亮节,在青海全省干部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他的逝世,使党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同志、好干部。(青海日报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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