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30 23:07
高级职业指导师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该职业是为求职者就业、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
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属最高等级。
据2002年修订的《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指导人员》,高级职业指导师(系高级技师、国家一级),相当于高级经济师,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副高”待遇。
有的省份特别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待遇:
1、2010年03月11日《半岛晨报》:“2月,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公布:我省高级技师与教授享同等待遇;今年(2010年)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评选范围。”
2、关于印发《海南省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劳保[2000]116号),“第二十六条 凡通过考核取得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职业指导人员比照中级技能、助理职业指导师比照高级技能、职业指导师比照技师、高级职业指导师比照高级技师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待遇。”
3、《关于实施2010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 138号),规定:“加强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要求,……落实高校、技工院校就业指导教师待遇,取得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资格的就业指导老师可分别同等享受讲师、副教授待遇。”
4、“中央政府网站”:2007年09月24日《高级技工可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湖北省高技能人才视频工作会上获悉,薪酬激励制度将向高技能人才进一步倾斜。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分别享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有关待遇。
另外,上海、江苏、山东等省份都出台了相应政策。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博士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
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鉴定考核科目分理论考核、操作考核和论文综合评定。
1、理论考核:采用“四选一”题型,闭卷笔答形式。
2、操作考核:各等级均采用典型案例分析,“四选一”题型,闭卷笔答形式。
3、论文综合评定:采用“四选一”命题作文的形式;论文字数二级不少于3000字,一级不少于5000字,专家结合平时工作成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一、论文题目(任选一题)
1、试论当前社区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影响青年就业难的因素分析;
3、试论对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
4、试论高校职业指导改革与实践。
二、评分原则
1、论文写作有明显抄袭行为或请人代写论文、代答辩的,可评为不及格;
2、主要论点出现明显错误的,可评为不及格;
3、未达到评分标准要求的,按评分标准扣分;
4、不能在各项评分标准上另加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5、5名评委对同一篇论文分别进行评定,对同一答辩者同时进行评定。
三、评分标准
论文写作40分,论文答辩60分,合计100分。论文写作成绩不低于24分,且论文答辩成绩不低于36分,视为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