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4 08:50
2024年使用范围
江苏、浙江、河北、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江西、安徽、河南
沿革
开始使用时间
2024年使用范围
辽宁、海南、重庆、山西、云南、吉林、黑龙江、西藏、广西、贵州、甘肃、新疆
沿革
开始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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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使用范围
山西、云南、西藏、河南、新疆
沿革
开始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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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使用范围
四川、西藏、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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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不再使用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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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不再使用
此套卷是指2020年及以前的(新课标)全国Ⅱ卷,不要将他与2023年及以后的新课标Ⅱ卷搞混。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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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主命题地区:北京、天津、上海
不使用全国统一高考试卷,所有科目自主命题。
宁夏、海南、广东、山东进入新课标高考。开启了新课标全国卷命题的序幕,规范了样式,定下了基调。
宁夏、海南全部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语数英宁夏、海南共用一套试卷。副科宁夏用文理综合卷;海南副科采用单科卷,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为其单独命题,直至2019年。
广东、山东全部科目自主命题。
江苏、上海进入新课标高考。
江苏、上海全部科目自主命题。
宁夏进入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卷第二年,考查内容与题型趋于稳定。
辽宁、天津、安徽、福建、浙江进入新课标高考。
辽宁全部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语数英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为其单独命题,题型与模式与全国卷相同,实质是全国命题的又一卷,直至2014年;综合与宁夏同卷,开始被称为新课标全国卷。
天津、安徽、福建、浙江全部科目自主命题。
黑龙江、吉林、陕西、湖南、北京进入新课标高考。由于更多的省级行政区加入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卷,2010年起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卷被广泛称为“新课标全国卷”。
黑龙江、吉林全部科目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卷。
陕西语文及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卷,数英使用自主命题卷。
湖南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卷,语数英使用自主命题卷。
北京全部科目使用自主命题卷。
河南、山西、新疆、江西进入新课标高考。
河南、山西、新疆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卷。
江西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卷,语数英使用自主命题卷。
云南、内蒙古、河北、湖北进入新课标高考。
云南、内蒙古、河北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卷。
湖北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卷,语数英使用自主命题卷。
新课标全国卷分为新课标全国Ⅰ卷、新课标全国Ⅱ卷。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贵州、甘肃、青海、西藏、四川、重庆进入新课标高考。
贵州、甘肃、青海、西藏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
四川、重庆全部科目使用自主命题卷。
2013年新课标高考卷使用情况小结:
河南、河北、山西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
贵州、甘肃、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
陕西语文及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数英使用自主命题卷。
湖南、江西、湖北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语数英使用自主命题卷。
海南语数英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副科继续采用单科卷,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为其单独命题。
辽宁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语数英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为其单独命题。
广东、山东、天津、安徽、福建、浙江、北京、江苏、上海、天津、四川、重庆全部科目使用自主命题卷。
国家有关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2015年起,增加使用国家统一命题卷省份成为其中改革举措之一。
广西进入新课标高考,为最后一个进入新课标高考的省级行政区。
广西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
江西语数英、山东英语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不再自主命题。
辽宁语数英开始新课标全国Ⅱ卷,不再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为其单独命题。
新课标全国卷分为新课标全国Ⅰ卷(全国乙卷)、新课标全国Ⅱ卷(全国甲卷)、新课标全国Ⅲ卷(全国丙卷)。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福建全部科目、安徽全部科目、湖北语数英、湖南语数英、山东综合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不再自主命题。
广东全部科目(不含英语听力)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不再自主命题;英语听力自主命题与进行,使用听说测试模式。
陕西数英、重庆全部科目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不再自主命题。
四川语文及文综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Ⅲ卷,不再自主命题。
陕西语文及综合由新课标全国Ⅰ卷转为使用Ⅱ卷。
云南全部科目(不含英语听力)、贵州全部科目(不含英语听力)由新课标全国Ⅱ卷转为使用Ⅲ卷;云南、贵州英语听力单独命题与测试。
广西全部科目由新课标全国Ⅱ卷转为使用Ⅲ卷。
2016年新课标高考卷使用情况小结:
安徽、湖北、福建、湖南、山西、河北、江西、广东、河南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全国乙卷)。
甘肃、青海、西藏、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新疆、内蒙古、陕西、重庆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全国甲卷)。
广西、云南、贵州全部科目使用新课标全国Ⅲ卷(全国丙卷)。
山东英语及综合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语数使用自主命题卷。
海南语数英使用新课标全国Ⅱ卷,副科继续采用单科卷,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为其单独命题。
四川语文及文综使用新课标全国Ⅲ卷,数英及理综使用自主命题卷。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全部科目使用自主命题卷。
率先启动高考改革的浙江、上海进入新高考。
浙江、上海全部科目继续使用自主命题卷,其中副科使用单科卷,不再使用文理综合卷模式。
浙江英语听力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不再自主命题。
四川数英及理综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Ⅲ卷,不再自主命题。
西藏由新课标全国Ⅱ卷转为使用Ⅲ卷。
山东语数转为使用新课标全国Ⅰ卷,不再自主命题。
山东、海南、北京、天津进入新高考。全国卷新增新高考Ⅰ卷、新高考Ⅱ卷。新高考全国卷仅有语数英三科,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副科由各地自主命题,均为单科卷,不再使用文理综合卷模式。
山东语数英(不含听力)转为使用新高考Ⅰ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英语听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单独命题与进行。
海南语数英转为使用新高考Ⅱ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
北京、天津全部科目继续使用自主命题卷。
浙江英语听力由新课标全国Ⅰ卷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
新高考地区:
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进入新高考。
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语数英转为使用新高考全国Ⅰ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
重庆语数英、辽宁语数英(听力不计分)转为使用新高考全国Ⅱ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
广东语数英(不含听力)转为使用新高考全国Ⅰ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英语听力继续自主命题与进行,使用听说测试模式。
老高考地区:
整合原新课标全国卷。新课标全国Ⅲ卷改称为全国甲卷,原新课标全国Ⅱ卷并入Ⅰ卷,合并称为全国乙卷。
广西、贵州、四川、云南、西藏全部科目转为使用全国甲卷。
安徽、山西、江西、河南、甘肃、青海、黑龙江、吉林、宁夏、新疆、内蒙古、陕西全部科目转为使用全国乙卷。
全国各省级行政区已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即新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已全面施行。除新疆、西藏外,已有29个省级行政区进入高考综合改革,实现了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三新同步”。
新高考地区:
由于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更新,新高考全国Ⅰ卷、Ⅱ卷分别改称为新课标Ⅰ卷、Ⅱ卷。
浙江语数英转为使用新课标Ⅰ卷,不再自主命题。浙江新高考英语有两次考试机会,其中1月英语第一次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单独命题与进行,6月英语第二次考试正常使用新课标Ⅰ卷。
辽宁英语听力开始计入总分,使用新课标Ⅱ卷。
老高考地区:
新增新课标综合卷。仅有文综、理综科目。因部分省级行政区的新教材改革与新高考改革进程不同步,为适应这一问题而设置的过渡期使用卷。
山西语数英(听力不计分)、安徽语数英、吉林语数英、黑龙江语数英(听力不计分)转为使用新课标Ⅱ卷,文理综合转为使用新课标综合卷。
云南语数英(不含听力)转为使用新课标Ⅱ卷,文理综合转为使用新课标综合卷;英语听力单独命题与测试。
西藏语文转为使用新课标Ⅱ卷,文综的政治、历史部分转为使用新课标综合卷,数英、理综与文综的地理部分继续使用全国甲卷。
新高考地区:
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进入新高考。
安徽、江西语数英转为使用新课标Ⅰ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
广西、甘肃语数英转为使用新课标Ⅱ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
吉林、黑龙江语数英转为使用新课标Ⅱ卷,副科转为使用辽宁卷。
贵州语数英(不含听力)转为使用新课标Ⅱ卷,副科转为使用自主命题卷。贵州新高考英语听力有两次考试机会,其中1月英语听力第一次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单独命题与进行,6月英语听力第二次考试正常使用新课标Ⅱ卷的听力部分。
老高考地区:
整合原全国卷。原全国乙卷并入全国甲卷。
内蒙古、四川、陕西、青海、宁夏全部科目使用全国甲卷。
河南语数英(不含听力)使用新课标Ⅰ卷,副科使用新课标综合卷。
新疆语数英(不含听力)使用新课标Ⅱ卷,副科使用新课标综合卷。
山东英语听力转为使用新课标Ⅰ卷,不再单独命题与进行。
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进入新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