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15:33
高苕华(1919年-),中国政协委员。曾任市政局、立法局议员,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执行委员,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太平绅士,获M.B.E.勋衔。1991年3月19日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增补高苕华为全国政协委员。
个人经历
1919年生于印度尼西亚泗水。幼时回广州读小学,后至香港就读于培道中学,后在燕京大学修读社会学。毕业后回港任培道中学训育主任和社会学教师,1952年加入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曾到英、美接受社会工作训练,还到瑞士修读行政课程,1962年出任总干事。1972年出任市政局议员,1974年出任立法局议员。在任期中,对青年工作、社区工作、社会保障、教育、家庭生活等绿皮书的发表,对于不良刊物法案的修订、保护妇孺条例和幼儿中心条例及规则的制订等问题,她都提出不少建设性的意见。60年代关注年轻入的教育与康乐文娱生活,70年代初争取男女同工同酬,80年代为妇女争取分娩假期。以至1985年加入基本法咨询委员会,都表现出她对香港宗教、社会福利事务的热诚和关怀。1965年获MBE勋衔。1969年被委任为太平绅士。1976年获OBE勋衔。她还担任基督教协进会主席、基督教服务处主席、香港大学及浸会学院校董、教育委员会委员、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主席。社会福利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还先后任第七、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