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西庆

更新时间:2024-01-08 16:42

高西庆,男,1953年9月出生,法律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物履历

1970年至1973年,参加襄渝铁路建设。

1973年至1974年,西安昆仑机械厂工人。

1978年,毕业于北京外贸学院(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系。

1981年,毕业于北京外贸学院(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系国际经济法专业,获经济学/法学硕士学位。

1986年,获美国杜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81年至1999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其间,1982年,在美国加州律师事务所工作,1986年至1988年,美国华尔街律师事务所工作)。

1992年至1995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发行部主任(正厅级)。

1997年至1999年,任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副主任、中银国际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

1999年至2003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副部级)。

2003年至2007年9月,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2007年9月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2007年10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正部级)。

2011年7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不再兼任首席投资官。

2014年7月,高西庆正式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担任全职教授,2014年秋季学期将为研究生开设《跨国并购中的法律问题》课程。

学术兼职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员,美国杜克大学校董会委员、客座教授。

学术成果

《证券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从法律角度看我国证券业的几个问题,改革,1991-04-15;

各国证券管理体制比较,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1-10-28;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证券市场导报,1993-10-28;

证券市场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根据,证券市场导报,1996-10-20;

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5个任务,中国改革,2001-02-13;

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监管必须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中国证券报,2002-07-16;

证券监管权——中国证券监管权的依法行使及其机制性制约,中国法学,2002-10-09;

关于宪法问题的几点思考,中国改革,2003-08-13;

信用在法制结构中的位置,比较,2003-12-1第10辑;

个人账户管理体制的思考,比较,2007-07-01第31辑。

出版图书

观点语录

信用文化在市场经济里面还比较缺乏,不管是政府方面还是行业方面的管理机制,都不能够非常有效地、充分地、迅速地解决问题,使得信用没有办法很好的建立起来。

不许“返佣”

2001年,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在一个有全国98家券商参加的会议上提出,各证券经营机构要认真遵守现行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自行变更现行的证券交易佣金标准,这使一段时间以来关于“返佣”的争论画上了句号,尽管之前曾有意见以为虽然佣金完全放开条件不够,但佣金下调是全球趋势,“返佣”能推动佣金制度改革。

但同时高西庆还透露,证监会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证券交易佣金的改革问题,以实现佣金收费的规范化和合理化。此外,高西庆还对商业银行同证券业合作问题发表看法,指出银行同证券公司探索业务合作形式,其前提是坚持银行、证券公司分业经营。在正式规定未出台之前,证券公司不应跨越现行规定扩大该项业务。

人物荣誉

2018年12月,入选“中国改革开放海归40年40人”榜单。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