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13:51
高青县盐务局是高青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淄博市盐务局。
高青县利国盐业公司系淄博盐业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产品储运、批发经营业务。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财务科、稽查队、送销科、业务科。
高青县盐务局(高青盐业公司)党支部书记:李福平。
高青县盐务局(高青盐业公司)副局长(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朱庆刚。
高青县盐务局(高青盐业公司)副局长(副经理):郭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