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2-02 03:02
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进士。北宋亡,高颖隐于民间,“陷伪十年,固穷守节”。
绍兴九年(1139年),金朝将河南之地归宋,签书枢密院事楼炤举荐高颖,宋高宗诏左承奉郎高颖任国子监丞。
绍兴十年(1140年)六月,高颖任工部员外郎。九月,因岳飞奏请,左承议郎高颖任司农少卿,兼湖北、京西宣抚司参议官,以“裨赞岳飞十年连结河朔之谋”。
绍兴十一年(1141年),岳飞被削夺兵柄后,七月,高颖罢司农少卿,退闲返鄂州(治江夏,今湖北武汉武昌)。八月,高颖添差福建路安抚大使司参议官,限自鄂州三日前往赴任。十一月,岳飞入狱后,高颖除名,象州(治阳寿,今广西象州县)“编管”。
宋孝宗为岳飞平反后,宋廷亦为高颖“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