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08 13:41
1905年生于湖北黄冈。中学毕业后回乡开办小学。1927年春任中共区委组织部部长兼共青团区委书记。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参加南昌起义,任革命委员会农工委员会宣传科科员。起义军南下失败后,他转去鄂西任共青团宜昌县委组织部部长。1928年春因组织遭破坏被迫转移到北平。1929年考入北平郁文大学政治科,任该校中共支部书记。1930年6月任中共北平市委秘书长。其间因组织游行示威曾两次被捕,未暴露身份被保释出狱。10月被中央北方局派往山西参与重建省委的工作,任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部长兼秘书长,恢复整顿党的组织。1931年春省委改为山西特委,任组织部部长。6月赴上海,在途经北平时被捕,关押于草岚子监狱。同年11月因肺病恶化,经狱中难友斗争迫使当局同意假释就医。1933年7月去张家口参加察绥民众抗日同盟军,任军事委员会秘书、总司令部参议。同年冬同盟军失败后,他回北平时再次被捕,参加狱中党支部领导的斗争。1935年底被组织营救获释。1936年秋到西安任中共东北军工作委员会宣传委员兼《西京民报》支部书记,以编辑身份进行抗日救国宣传和兵运工作。1937年春到三原中学任教,任支部书记兼城区委书记。抗日战争爆发后, 调往河南商城开辟工作。1939年任中共英山县委书记,中共英(山)、岳(西)、罗(田)、太(湖)四县中心县委书记,领导开展豫皖边群众抗日斗争。1940年任江北抗日根据地定远县县长,新四军津浦路西联防司令部司令员,津浦路西联防办事处副主任、中共皖东津浦路西区党委委员。1941年9月被选为津浦路西地区参议会议长。1943年后任津浦路东行政专员公署专员、皖中行政公署副主任等职。参加巩固发展皖中抗日根据地,坚持敌后抗日游击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皖江行政公署副主任、主任、皖南行政公署副主任,中共中央华东局民运部部长、秘书长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秘书长,华东检察分署检察长,华东军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华东政法学院第一任院长。1953年,任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副部长、党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党组书记。1955年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监委书记,上海市政协副主席等职。1958年11月,任市人委委员,市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1961年,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处候补书记兼秘书长、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等职。在负责农村工作期间,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农村调查研究。1959年3、4月间,向市委如实报告农村“左”倾情况,并建议加以纠正。1955年,任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深入疫区,依靠干部群众,团结专家和医务工作者统筹规划,精心指挥,为血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诬陷和迫害。1979年中共中央给予彻底平反,先后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兼秘书长、国务院司法部部长。1983年被补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87年11月15日因病在上海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