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8 20:28
至止2023年,鲁山道街道下辖8个社区居委会。
鲁山道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安、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制定辖区城市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和环境保护。
3.发展社区服务业,做好社会保障及再就业工作,组织好人民生活。
4.发展街道经济,维护市场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发动社会力量合理配置和使用社区资源,组织推动社区建设。
6.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作用;及时处理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重大社情。
7.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居民群众素质,建设文明社区。
8.抓好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9.负责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年5月,鲁山道街道团工委被授予“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