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8 15:42
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于2019年2月15日。
2019年2月15日,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挂牌。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鹿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调推进全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调整制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宏观经济政策,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区域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指导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委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鹿邑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单位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和鹿邑县增补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鹿邑县增补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8)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完善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应对计生发展老龄化等制度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单位、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进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城镇社区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工作。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制定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服务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单位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主管全县卫生计生的主管单位,机构规格为科级,现有编制3882个。其中行政编制37个,事业编制3845个,在职人员3204人,离休3人,退休780人。
内设科室19个,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规划与信息股、法制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宣传股、科学教育股、合作交流股、中医科教股。
所属事业单位30个:鹿邑县人民医院、鹿邑县中医院、鹿邑县妇幼保健院、鹿邑县120指挥中心、鹿邑县疾病控制中心、鹿邑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鹿邑县卫生计生监督局、鹿邑县计划生育协会、鹿邑县太清卫生院、鹿邑县郑家集卫生院、鹿邑县王皮溜卫生院、鹿邑县观堂乡卫生院、鹿邑县生铁冢卫生院、鹿邑县张店乡卫生院、鹿邑县任集乡卫生院、鹿邑县辛集卫生院、鹿邑县唐集卫生院、鹿邑县高集卫生院、鹿邑县玄武卫生院、鹿邑县邱集卫生院、鹿邑县试量卫生院、鹿邑县赵村卫生院、鹿邑县穆店卫生院、鹿邑县杨湖口卫生院、鹿邑县贾滩卫生院、鹿邑县宋河卫生院、鹿邑县马铺卫生院、鹿邑县涡北卫生院、鹿邑县城郊卫生院、鹿邑县城关卫生院。
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田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