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审计局

更新时间:2024-06-15 23:00

鹿邑县审计局为鹿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主要职责

(一)向县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县级直接管理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4、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增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5、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县政府领导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负责对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六)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七)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信息、宣传、统计、信访、财务、行政、保卫等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2、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3、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具体组织和协调 “金审工程”的建设;开发与推广应用审计软件和管理软件;为局机关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配合业务科开展计算机审计业务;管理、维护县审计局的内部网络、门户网站和计算机设备,协调指导审计系统的计算机系统管理维护工作;组织计算机培训和考试;进行信息系统审计。

法制股

负责起草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起草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行政事业审计股

1、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县人大、政协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对县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2、负责审计县政府主管部门、乡(镇、办事处)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财政金融审计股

1、负责审计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拟定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实施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县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县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县级国库办理县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乡(镇)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县财政局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

2、负责审计本级国有金融机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活动的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对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提供项目审计公证报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经济贸易审计股

1、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级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2、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县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县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负责对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检查;组织、协调和督导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鹿邑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负责对县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县级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县直单位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国有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农林水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政府农业与资源环保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账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县政府农业与资源环保部门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现任领导

鹿邑县审计局局长:薛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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