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0 10:00
鹿邑县财政局是鹿邑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位于河南省鹿邑县城关镇西大街西段8号。
(一)拟订全省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居民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
1、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
2、起草全县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
3、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审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研究提出完善县、乡级政府之间事权、支出责任、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的建议,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6、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7、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支出标准。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8、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9、负责监督管理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服务业发展、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物资、供销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2、起草全县地方性税收立法规划,与县地方税务部门共同上报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牵头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
13、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负责县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负责全县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4、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全县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15、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拟订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对地方金融类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管职责。
16、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相关风险预警机制。
17、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审批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8、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鹿邑县财政局内设机构36个,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科、预算科、预算执行科、国库支付科、行政群团科、政法科、教育事业科、科技文化科、经济建设科、环境资源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税政科、企业科、服务业科、地方金融科、计财科、会计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非税收入管理科、财政监督检查科、基层财政管理科、离退休干部科,信息中心、乡财县管中心、危改办、会管中心、干教中心、监察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评审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另设有财政所25个。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鹿邑县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决算。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6个,具体为:
1.鹿邑县财政局本级
2.太清财政所
3.郑集财政所
4.王皮溜财政所
5.观堂财政所
6.生铁冢财政所
7.张店财政所
8.赵村财政所
9.邱集财政所
10.高集财政所
11.唐集财政所
12.任集财政所
13.试量财政所
14.玄武财政所
15.穆店财政所
16.杨湖口财政所
17.贾滩财政所
18.涡北财政所
19.工业园区财政所
20.真源办事处财政所
21.卫真办事处财政所
22.谷阳办事处财政所
23.鸣鹿办事处财政所
24.马铺财政所
25.宋河财政所
26.辛集财政所
局长:陈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