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1:49
鹿鸣乡,隶属于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西北部,东与平安镇相接,南邻高谷镇,西与武隆沧沟乡接壤,北邻武隆区鱼子乡,东北接龙射镇,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驻地28千米,区域总面积128.02平方千米。
清朝时期,置鹿鸣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析南部大岩口以下地段置为高谷乡。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属第四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鹿鸣乡改为鹿鸣乡联保。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鹿鸣乡联保复为鹿鸣乡。
1952年1月,鹿鸣乡析置合理、马鞍2乡。
1953年1月,又由鹿鸣析置双凤乡。
1956年1月,马鞍、双凤2乡复并入鹿鸣。
1958年2月,改为鹿鸣公社。
1984年1月,撤鹿鸣公社复为鹿鸣乡。
2001年11月,合理乡并入鹿鸣乡。
2011年,鹿鸣乡下辖万年,龙田、红岩、合理英雄、焦家坝、漆园、向家、马金、双枫10个行政村;下设58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鹿鸣乡下辖10个行政村:万年村、向家村、马金村、双枫村、龙田村、红岩村、合理村、焦家坝村、英雄村、漆园村,乡人民政府驻牛岍铺。
鹿鸣乡地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西北部,东与平安镇相接,南邻高谷镇,西与武隆沧沟乡接壤,北邻武隆区鱼子乡,东北接龙射镇,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驻地28千米,区域总面积128.02平方千米。
鹿鸣乡地处花塔梁子南西段、木棕河左岸中低山丘陵地带,地势沿东西两面平缓下降;地形分为丘陵、槽地;境内最高点位于漆园,海拔1619米;最低点位于木棕河出境处,海拔230米。
鹿鸣乡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4.4℃,1月平均气温3.9℃,极端最低气温2.1℃,7月平均气温24.2℃,极端最高气温37.3℃,无霜期年平均280天;年平均降水量1042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4—10月,7月最多。
鹿鸣乡境内河道属乌江流域,境内主要河流有木棕河、沿仓河,河流总长12千米,木棕河自北向南与沿仓河汇合后,流经1千米后出境注入乌江。
鹿鸣乡主要自然灾害有暴雨、洪涝等;暴雨灾害年均发生2次,主要发生在4—10月,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10年7月7日,辖区全境受灾,损失达56万元。
鹿鸣乡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煤。
2011年,鹿鸣乡总人口20275人,城镇化率43%;另有流动人口5182人。总人口中,男性9398人,占49%;女性10877人,占51%;以汉族为主,占64.4%;有苗、土家、蒙古3个少数民族,共5375人,占35.6%。2011年,鹿鸣乡人口出生率11.2‰,人口死亡率4.8‰,人口自然增长率6.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52人。
2017年末,鹿鸣乡常住人口为7035人。
截至2018年末,鹿鸣乡户籍人口为18985人。
2011年,鹿鸣乡财政总收入450万元,比2010年增长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30万元,比2010年增长10%;人均财政收入221元,比2010年增长10%。2011年,鹿鸣乡农民人均纯收入5459元。
2018年,鹿鸣乡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
2011年,鹿鸣乡有耕地面积3.0万亩,人均1.6亩;可利用林地面积13.6万亩。2011年,鹿鸣乡农业总产值达到7874万元,比2010年增长22%,农业增加值1730万元。鹿鸣乡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2011年,鹿鸣乡生产粮食11666吨,人均1263千克,其中水稻8.3吨。鹿鸣乡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2011年,鹿鸣乡蔬菜种植面积0.6万亩,产量5063吨,主要品种有白菜、萝卜,其中白菜1442吨,萝卜1740吨。鹿鸣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黑山羊、牛、家禽为主。2011年,鹿鸣乡生猪饲养量4.4万头,年末存栏2.2万头;羊饲养量0.6万只,年末存栏0.4万只;牛饲养量0.4万头,年末存栏0.2万头;家禽饲养量4.4万羽,上市家禽2.3万羽。2011年,鹿鸣乡生产肉类1638.0吨,其中猪肉1445.0吨,牛肉99.0吨,羊肉53.0吨;畜牧业总产值0.3亿元。2011年,鹿鸣乡水果种植面积192亩,主要品种有柑橘、梨。鹿鸣乡渔业以池塘养殖为主。2011年,鹿鸣乡鱼塘养殖面积1.1公顷,产量10.9吨,渔业总产值40万元。
鹿鸣乡工业以个体加工业为主。2011年,鹿鸣乡工业总产值达到950万元,比2010年增长15%,工业增加值120万元。
2011年末,鹿鸣乡有商业网点102个,职工121人。2011年,鹿鸣乡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3540万元,比2010年增长24%;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3780万元,比2010年增长22%。
2011年末,鹿鸣乡有1家银行在境内开设了分行;存款余额为4356万元,比2010年增长12%,人均储蓄2147元,各项贷款余额2125万元,比2010年增长8%。
2011年末,鹿鸣乡有幼儿园(所)5所,在园幼儿35人,专任教师9人;小学4所,在校生1044人,专任教师5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228人,专任教师3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鹿鸣乡主要学校有鹿鸣中学。2011年,鹿鸣乡教育经费达650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650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600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600万元。
2011年末,鹿鸣乡有电影放映单位1个,年放映120场次,观众达5000人次;有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公共图书室10个,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藏书30000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3人,其中事业单位从业人员3人。
2011年末,鹿鸣乡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1个,其中有卫生院1个,村级卫生室10个;设病床35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7张;专业卫生人员5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25人。2011年,鹿鸣乡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3万人次,出院病人958人次。2011年,鹿鸣乡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50/10万,农村全饮用水普及率6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4万人,参合率95%。
2011年,鹿鸣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22户,人数31人,支出11.6万元,比2010年增长5%,月人均235元,比2010年增长5%;城市医疗救助9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8人次,共支出9万元,比2010年增长1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00户,人数612人,支出104.5万元,比2010年增长5%,月人均117元,比2010年增长5%;农村医疗救助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18人次,共支出0.7万元,比2010年增长2%;农村临时救济3人次,支出0.6万元,比2010年增长2%;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99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0万元,比2010年增长5%。2011年末,鹿鸣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700人,比2010年末增加200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500人,比2010年末增加150人。
2011年末,鹿鸣乡有县乡(镇)级公路2条,总长40千米。2011年,鹿鸣乡鹿鸣站日均发送4辆客车,日客运量100人次,年货运春吐量2.1万吨。鹿鸣乡有008乡道经过境内。
鹿鸣乡因境内山林曾有很多野鹿,每得食而相呼,取其恩义之意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