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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佐(1490年12月28日—1566年8月11日),字才伯,号希斋,晚号泰泉,广东广州府香山县(今广东省中山市)石岐人,祖籍江西瑞州府高安县(今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明代中期学者,东汉末年将领黄忠之后。
弘治三年十一月十七日(1490年12月28日),黄佐出生于广东广州府承宣里(今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弘治五年(1492年),黄佐已能以手或物在地上画形和写字。
弘治六年(1493年),黄佐开始学习《孝经》。
弘治七年(1494年),黄佐跟随父亲黄畿奉养祖父母,每日观看家中藏书,学经识字。一次看到周程六君子的遗像,立誓要向他们学习。
弘治九年(1496年),祖父黄瑜教黄佐识数、辨认方向,随后送其入私塾受学,即黄佐蒙学的开始。后因黄佐自小聪慧,文章课业“混融如宿儒”,塾师不能教,送还家中习文。
弘治十二年(1499年),黄佐将学习中的笔记整理成书,命名《漱芳录》。
弘治十四年(1501年),黄佐家中完成科举前的全部功课,转为学习古文辞与皇极象数之学,著有《志学铭》、正骚《粤会赋》。
正德元年(1506年),黄佐被补录为郡庠生。同年,李希颜督学两广,召郡学生员进行考试,命题《孔氏遗书论》,李希颜对黄佐的回答十分赏识,并将其置于榜首。
正德二年(1507年),林廷玉代替李希颜督学广东,命李希颜所取之士重新考试,唯独不让黄佐入考场。黄佐自此后潜心学业,废寝忘食。
正德四年(1509年)三月,广州知府曹琚,在郡学诸生中择其优秀俊逸之才予以奖励,以黄佐为先,黄佐毅然拒绝了奖赏。
正德五年(1510年),黄佐于广州贡院参加乡试,中乡试解元,将中试所得百金交给父黄畿作为家费。由于时间仓促,黄佐来不及北上参加次年会试。
正德八年(1513年)七月,黄佐北上京师参与会试,其父黄畿陪同前往。十月四日(10月31日),黄畿途经江苏仪真”染病卒。黄佐哀痛欲绝,护送父黄畿灵柩折返广州。
正德十二年(1517年),黄佐再次北上京师赴会试,到京后染病,未能完成会试,同乡大学士梁储慰留。不久后,黄佐归家,焚其路引,有罢考的想法,后经母亲陈氏的督促劝解,才重新振作。
正德十四年(1519年),经母亲陈氏几番督劝,黄佐再次北上京师赴朝廷会试。
正德十五年(1520年),黄佐到达京师,按例因失去路引不能参加会试。礼部尚书毛澄、侍郎王瓒知道此事后,以特例允许黄佐参加考试。会试主考检讨官张衍庆看到黄佐文章后,将其置于榜首,大学士石珤认为其文专抑,而置第十八。是时武宗因为宁王朱宸濠兵变叛乱而南巡,来不及回到京师举行廷试。在此期间,黄佐在庆寿寺观阅众多佛书,明悟佛教所谓的“明得心源”之说的道理。
正德十六年(1521年)五月,廷试举行。大学士蒋冕观阅黄佐的《廷试策》后,将他名列榜首。大学士杨廷和则认为黄佐的文章切直,移置二甲十一名。黄佐后又参加了庶吉士考试,并且五试成绩皆名列第一,正式选为庶吉士。时乾清宫修筑完成,大学士蒋冕以其命题作赋,黄佐作《乾清宫赋》作答。
嘉靖元年(1522年),授翰林院编修一职。在翰林任职期间,黄佐与翰林院待诏文征明定交,与舒芬讨论经学。十月,黄佐面见内阁首辅杨廷和,应对自如。黄佐又拟上《新政要务疏》国《修举新政疏》,两份奏疏皆被扣留宫中,不能实行。同朝中惟有刑部尚书林俊认可黄佐的奏议,两人遂成忘年交。
嘉靖二年正月一日(1523年1月17日),黄佐于殿前值班,鸿胪寺官员引夷使面圣,世宗下令赐夷使酒饭。黄佐认为有必要改进接待夷使的礼仪,于是奏《考证朝仪以正夷礼疏》。后来到了五月,传闻浙江发生“宋素卿通倭”一事,时人认为这是黄佐的先见之明。不久,“大礼议”再起,黄佐曾因为赞同尚书毛澄追尊世宗生父兴献王为皇叔一事,被异议者认为与之为党,黄佐便以归家侍奉母亲为由求归,未能允许。因朝廷袭封朱彦滨为“南渭安和王”的缘故,黄佐奉命作为岷府册封副使前行。
嘉靖三年三月八日(1524年4月11日),册封一事完毕,黄佐辞谢,将宴币和银食器等物一一归还。十四日(4月17日),黄佐抵达道州祁阳,染病疾。十月,黄佐返家,拜见母亲陈氏,上《出使陈情疏》,得不到批准。不久,朝廷下旨,命其回朝复命。是时,母陈氏为佐娉侧室林氏,让黄佐带其妻子李氏一起回京师。抵达京师后,礼部尚书席书以及诸多在“大礼议”赞同世宗的大臣开始得到起用,想把黄佐引为助力,派人联络黄佐,黄佐坚决拒绝。后大学士杨一清被召还回京,首先找黄佐咨询答问,黄佐旁征博引,据理回答。杨一清又馈赠黄佐文集,欲引以为用,佐仍然辞谢,后黄佐与杨一清互有通信,后有《上杨石淙书》存世。
嘉靖五年(1526年)三月,黄佐上《给假省亲疏》,乞求给假回家省亲,不得允。八月,黄佐再上《给假省亲疏》第二疏。九月二日(10月7日),黄佐再上《给假省亲疏》第三疏。八日(10月13日),再上《给假省亲疏》第四疏,其请获允。是年冬,世宗率群臣于京师郊外进行祭祀,黄佐斋居大兴隆庙赋诗一首,同时上《郊祀礼成广恩疏》,为“大礼议”中受牵连的诸人求情,希望蒋冕、毛纪、汪俊、杨慎等人得到赦免。十月,世宗赐给黄佐道里费,允许其归家。黄佐途径潞河时,大河结冰,不能通行,返回张家湾,于萧中书家客居。时文征明致仕告归,遇潞河冻,与黄佐客居张家湾。
嘉靖六年(1527年)五月,黄佐抵达广州。七月,黄佐以归程期限急迫,上《省亲养病疏》乞请在家养病。冬广州巡按御史苏檄、郡守范禄请求黄佐修纂《广州府志》,时王守仁带兵平广西乱,以左都御史兼巡抚总督两广,王守仁亲手写下其先王纲客死于增城一事,遂采入《广州府志》,后定为七十卷刊刻。
嘉靖七年(1528年)年初,黄佐于广州越井冈修复粵洲草堂,筑世祐祠,于世祐祠前建黄氏家庙、宝书楼,祖父双槐公黄瑜塋墓前筑恩光亭,建勅命碑,并刻墓表。
是时翰林院官分为二等,一是留用京师,二是外放任职。黄佐刚开始时已定为留用,后来遭到他人诽谤谗害,于是被下放到江西任按察司佥事。时王守仁平八寨,驻军广州开讲,王守仁写信召黄佐相见,黄佐以《答王阳明书》“回复,后两人相会,就“致良知”、“知行合一”等问题继续讨论。六月,黄佐接到任命后赴任。黄佐到达至江西境内,上奏疏以患病、侍养母亲为由致仕,疏未上报,朝廷又让黄佐改任督广西学校官。身边人提醒:“君上的命令屡次下达,若是再辞不就,恐怕你母亲生忧。”于是,黄佐接受任命,赴苍梧县,拜谒巡抚总督,过去的人拜谒巡抚要行跪礼,惟独黄佐长揖而出。岁暮,黄佐抵达桂林。是年黄佐督学广西,到全州拜访蒋冕,二人相见甚欢,于蒋冕书斋“湘皋书屋”宴饮。
嘉靖九年(1530年)六月,黄佐上《患病不职乞休侍养疏》第一疏,乞求致仕。八月,黄佐收到家书,得知母亲染病,即日便上《患病不职乞休侍养疏》第二疏致仕弃官,不久后归家。朝中御史弹劾黄佐擅离职守,召巡抚林富询问,林富为之求情。嘉靖帝知晓黄佐的才华,宽恕了黄佐,赐令黄佐致仕归家,奉养母亲。
嘉靖十年(1531年),黄佐于粤洲草堂居住,同时在此地授徒讲学。二月,陶谐、董进第、吕柟推荐黄佐再次入朝为官,被大礼议中的“议礼派”阻止。
嘉靖十一年(1532年),海贼许折桂寇掠至琵琶洲,黄佐便想出策略授以守城军官,策成,贼请降。广州城中有夷达官舍,自永乐年间便安置其中,供给费用愈来愈多,军中断其储供,武臣议论裁革,夷众大噪,杀白马为誓,报仇主张裁革者。黄佐听闻此变,立马向院使建议复其旧,夷乱才平。又有杨指挥者与三学生发生争执,歃血教场,黄佐建言于镇守,遂平复其旧,夷乱才平。
嘉靖十四年(1535年),同年朝廷诏旨于广州买香,海舶不至,追责会城居民落籍为香户,时人多逃匿。张鏊有感于此会成为祸乱,率领众人向黄佐请教,黄佐便草定条约,城中百姓见之感到满意,亦愿供香。有个别在买香事件中得利的党羽对黄佐制定的条约感到不满,屡次破坏。后来盗贼日益渐起,省城也有叛卒之变。
嘉靖十五年(1536年)闰十二月,起用黄佐的呼声越来越大,世宗于幸平台召集大学士夏言、顾鼎臣等人问询意见,后经大臣商议,同意起用黄佐,于是世宗下令让黄佐在家中担任翰林院编修左春坊左司谏一职。
嘉靖十九年(1540年)二月,黄佐抵达京师就职,作《九经政要箴》,强调“训蒙”重要性,并建议在京师大兴隆寺建立“射圃”,培养人才,世宗复允。三月八日(4月14日),世宗命黄佐兼任经筵讲官。冬,黄佐进侍讲,掌南京院事。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三月,黄佐上《给假送母还乡疏》乞假,以便送母陈氏还乡,疏不得报,世宗召为右谕德,召还京。九月,黄佐到达京师,不久,升为南京国子监祭酒,回金陵就职。黄佐在任职期间颁布五伦条约,禁止超拨之法,以正留都南京学风,并与赵恒、王制等人合力而辑《南雍志》。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四月,母陈氏染病思归,黄佐见而大恐。六月,黄佐因母病上《乞恩休致以便侍养事》乞休,不及上报。七月四日(7月23日),母陈氏病卒于南京,黄佐哀恸欲绝,回乡守孝。
嘉靖二十六年正月一日(1547年1月22日),朝廷下诏,任黄佐为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黄佐抵达京师,入西苑见辅臣夏言,因与之谈河套事不合,夏言对其不满。时吏部右侍郎职位空缺,有司推荐礼部右侍郎崔桐或黄佐担任此职务。给事中徐霈、御史艾桢诬陷黄佐,导致错失补缺的机会,黄佐因此决意致仕归粤。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黄佐返回故里,在泰泉书院教授诸生。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黄佐染病,很少与宾客会面,便居家仔细订正其前后著作。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黄佐患病。七月,黄佐病渐加重,召门人林乔、陈冕、黎民表、黎襄等人主嘱咐后事。二十六日(8月11日),病逝,终年七十七岁,赠礼部右侍郎,谥文裕。
黄佐在桂林任督广西学校官时,于桂林修建湘山书院培育人才,发明理一分殊之旨,辑集《理学本源》诸书颁行。又出令严格要求士人学业、禁毁淫邪,推行武学射礼,鼓励节孝,设立乡社,从当地土著中选择优秀的人入学,以《小学古训》约束,安抚瑶黎,以儒家礼仪道德思想教化百姓,广西地方风气为之改变。
黄佐在地方文献方面贡献尤为卓著,正德年间撰成《广州人物传》24卷,分门别类记载广东历代先贤近200人。嘉靖六年(1527年)纂成《广州市府志》,共70卷50余万字。此书有作有述,记秦至元史事,皆采录史书;明洪武至嘉靖史事,则据所见所闻。嘉靖三十七年(1558)主纂《广东通志》,历时三载,成书70卷。此书体例严谨,文字简雅,资料充实。还有《罗浮山志》、《志雍志》24卷、《广西通志》60卷、《香山县志》8卷。
明代童蒙教育主要是由社学来承担的,黄佐对社学教育非常重视,他认为童蒙阶段的教育将影响到整个人的一生。因此,从社学的建设规划到老师的遴选以及教材编撰等,黄佐都投人了相当大的精力,为蒙学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首先,黄佐设立社学,用法律手段约束儿童必须入学接受教育;其次,黄佐对授课教师选拔非常慎重,对教读有特别要求,当然也给予教师足够的尊重;最后,黄佐亲自编写教材。
黄佐一生不仅重视童蒙教育,其蒙学教育思想也极具特色,概括起来黄佐的蒙学教育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注重培养童蒙的道德修养;二是将“礼”贯穿于蒙学教育之中;三是根据儿童的身心特点来施教。这些思想对于现代的儿童教育起了重大的借鉴作用。
黄佐充分认识到了礼的重要性,特别强调礼的作用,他认为礼有正人心、调节社会的作用,因此倡导人的言行要以礼为本。黄佐作为一代儒学大师,怀揣经世济民的理想,以教化乡民为己任,回应国家倡导,顺应时代需求,看重礼正人心的作用,并致力于在乡民中推行礼仪制度。黄佐主张礼下庶人,这与 《礼记·曲礼》中说的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不一致的。黄佐认为礼应该尽可能适应时代的变化,适应民间习以为常的习惯,礼只有 “因俗”,才能便于民间的遵循,并最终达到将礼推广到民众的目的。黄佐主张对礼仪培养应该从儿童抓起,因为儿童的心智未开化,容易塑造,用正确的礼教引导孩童,有助于儿童素养的形成,也有助于整个社会道德的提升,因此,黄佐特别重视对儿童礼教的培养。黄佐的礼学思想对当今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国民素质的提升等方面,依然有借鉴意义。
黄佐是一位才华横溢的高产诗人。他的诗歌风格雄伟奇丽,壮浪恣肆,在诗歌学派中有“粤中昌黎”之称。其诗歌题材更是多样,给明代的广东诗人很大的影响。当时很多著名学者甚至将黄佐奉为岭南诗派的领袖。
黄佐对佛家之学的衍蔓迷溺厌愚至极,认为宋儒取道家之言来解释儒家,颇和大道,宗程朱而轻佛释。在黄佐看来,王阳明的“心学”之道则是沉溺于佛释的别流,与“内圣外王”的大道去之远矣。
陶谐:佐有文章华国,谋猷经邦之语。
周熙:此真隐居求志之儒也。
陈绍儒《<黄文裕公泰泉先生文集>序》:先生产瑞庚戌,天禀明睿,国人异之,比颖朱考亭云。
邓良佐《番禺令江公均田得政记》:黄文裕公,为时名臣。
王弘诲《天池草》:君尝游文裕公之门,学识行谊,为士林推重。
区大相《区太史诗文集》:然自黄文裕以文章鸣天下,而士之追踪蹑景者,数十年所尚寥寥焉,岂海滨清淑之气不常完,将上之倡导而振作者,犹有待耶。
李士桢《新建贡院碑记》:至明则有梁文康之相业、海忠介之节操,丘文庄、黄文裕之淹博,陈文恭、湛文简之理学,其表表者也。
屈大均:粤诗自五先生振起,至黄文裕而复兴。
罗天尺《南湖诗社序》:粤诗自南园五先生后,风雅振起者,为香山黄文裕。
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①泰泉黄文裕公之学,实与鼎足而立,予亦表而祀之,而及其高弟一人。②乃若泰泉黄文裕公,于白沙为后出,于甘泉则同时,顾并浙宗广宗,而皆不以为然,是又粤中别一学统也。
翁方纲《粤东三子诗序》:吾粤黄文裕公为前明名粤东黄培芳、儒,家学相承,世传儒雅。
陈澧《陈澧文集》:香山自宋绍兴始,分东莞县地自为县,至明代而有黄文裕公,硕学高文,为岭南之冠。
康有为《康有为全集》:黄文裕能言礼,笃守朱学,为当时大儒。
徐信符《广东藏书记略》:黄文裕公佐以奇隽知名,及官翰林,明习掌故,博综今古。
嘉靖十九年(1540年),安南莫登庸遣使请封。世宗诏大臣商量应对。黄佐借永乐年间征交旧事,力劝世宗允莫登庸的请封,以土司制度羁縻。后,莫登庸效顺朝廷,不损兵费。
嘉靖二年(1523年)十二月,黄佐回家省亲,途中顺便拜访了王阳明,同他一起讨论“知行合一”观点,两人展开激烈的争辩。黄佐认为知就像眼睛,而行犹如双脚,人走路虽是眼睛和双脚一齐行动,但毕竟是眼睛先已看好方位双脚才到那里,所以,应该是知先行后。王阳明则认为,当人看到好色而产生的爱慕心理,或是闻到恶臭时产生的厌恶感,这本身既是知,也是行,“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知行是合一的。最后王阳明指责他“太信宋儒”,而黄佐则援孔子讲过的“知之未尝复行也”。
黄佐为学重博约,博通典、礼、乐、律、词、章。编撰有《广州人物传》《广东通志》《罗浮山志》《广西通志》《香山县志》《琼台外记》《珠崖录》《泰泉集》《乐典》《诗经通解》《明言类选》《文艺流别》《革除遗事》《春秋传意》《庸言》《翰林记》《诗文集》《泰泉乡礼》《小学古训》等460余卷。
林廷玉重新让李希颜所取之士考试,惟独不让黄佐入考场。关于此事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林廷玉认为黄佐才学卓越,不用再考。
第二种说法则要结合林廷玉的生平作推断,因为林廷玉在弘治十二年牵涉到一件大案中,那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唐寅舞弊一案,在此案中因为林廷玉当时属于同试考官,又因上疏疑程敏政可疑者六事而被牵连,后下放贬谪。据此可推断林廷玉对于考试一事必定十分在意,而当时的黄佐年少有才气,又得前督学李希颜器重,与当时的会试一案的主角唐寅何其相似,于是林廷玉对黄佐有所偏见也是可以理解。
据仇巨川《羊城古钞》记载,黄佐墓位于广州栖霞山书院下,为谕赐祭葬。
泰泉里在今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内。明代著名学者黄佐居此,故名。
张廷玉《明史· 卷二百八十七·列传第一百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