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市

更新时间:2023-12-23 19:27

黄州市,湖北省原黄冈地区辖市。

东晋以前

夏商时代,禹“封皋陶之后于英、六”《史记·夏本纪》,本地域即为皋陶后人的封地(英六即英山、六安一带)。春秋战国时,本地属楚国。秦统一六国推行郡县制,本地先分属南郡和九江郡,后属衡山郡。楚汉之际,楚项羽以衡山郡立衡山国,国都邾城(今黄州禹王城)。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恢复为衡山郡,属淮南国。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分衡山郡及南郡共十四县置江夏郡,驻西陵(今新洲县城附近),本域黄州、蕲春等地属江夏郡,黄梅、武穴等地属庐江郡。东汉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立蕲春侯国,传三世,复为蕲春县。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分江夏郡置蕲春郡,驻地蕲春,辖今蕲春、黄梅、黄州等地。三国时,本地域分属魏弋阳郡和吴蕲春郡。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撤销蕲春郡,辖地划入武昌郡,第二年,寻阳(今黄梅)县划属庐江郡,西陵、邾县蕲春县改属弋阳郡。永嘉三年(公元306年),晋惠帝恢复司马西阳王爵位,先后将西陵、邾、蕲春等县划属西阳国(都址系今河南光山)。

晋朝时期

晋朝永嘉年间发生内乱,北方人渡淮南移。咸和四年(公元329年),西阳国司马获罪被诛,西阳国改置为西阳郡,郡址在邾城附近,辖西阳、邾、西陵、蕲春等县。咸康四年(公元338年),在邾县侨置豫州,五年,豫州侨迁芜湖西阳郡沿属豫州。孝武帝太元三年(公元378年),在九江王英布旧城置南新蔡郡(今黄梅西南),辖蕲阳(即蕲春更名)及侨置4县,属南豫州,本区域始为两郡并治。

南北朝时期

南北朝时武装割据,域内建置更迭频繁。南朝宋分西阳郡置建宁左郡(今麻城西南)。孝武帝孝建元年(公元454年),西阳郡划属郢州,大明八年(公元464年)南新蔡郡改属江州南朝齐时,建元二年(公元480年)又置齐安郡,驻齐安(麻城西南),置安蛮左郡,驻木兰(今红安西南),永明四年(公元486年),又置齐昌郡,驻齐昌(今蕲春)。南朝梁时,西阳郡仍属郢州,并分西阳县置信安县。又在蒙笼城(今麻城东北)置定州,在白沙关城(今麻城西北)置沙州,在大活关(今大悟东)置湘州,在鹿城关(今红安)署北江州。北朝占领江北时沿袭南朝旧制,北齐天保年间,曾在域内置巴州(今黄州地)、衡州(今麻城地)、罗州(今蕲春地)等,北周废巴州置弋州,改罗州为蕲州,置永宁县(今武穴市),并将置于黄城镇(今黄陂东)的南司州改名为黄州。

隋朝时期

隋朝统一全国,撤销原置州郡,实行州县两级制。开皇五年(公元585年),移置黄州于衡州,分设黄州蕲州总管府,本域分属两府。开皇九年(公元589年)改两府为两州,将永兴改为新蔡县,永宁并入齐昌县,西阳并入南安县,在义城置罗田县。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南安为黄冈、齐昌为蕲春、新蔡为黄梅、梁安为木兰、信安为麻城县。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又将两州改为两郡,黄州改为永安郡,治所移驻黄冈(今新洲属地),辖黄冈、黄陂、木兰、麻城4县;蕲州改为蕲春郡,治所驻蕲春,辖蕲春、浠水、蕲水、黄梅、罗田5县。本区域仍为两郡并治。

唐朝时期

唐朝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永安郡改为黄州,且置总管府(武德七年改为都督府)辖黄冈、堡城(由黄冈分置)、阳城(由麻城分置)。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改蕲春郡蕲州,辖蕲春(含蕲水)、兰溪(由浠水更名,含罗田)、永宁(由蕲春分置)县。并在麻城置亭州;在黄陂复置南司州;在黄梅置南晋州。武德八年(公元625年),撤销南晋州、亭州、南司州,属地分属黄州、蕲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撤销都督府,天宝元年(公元724年)改黄州为齐安郡,蕲州为蕲春郡,两郡并治。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改两郡为两州,均属淮南道。时黄州仍驻黄冈,辖黄冈、黄陂、麻城3县;蕲州驻蕲春,辖蕲春蕲水、广济、黄梅4县。两州并治。中和五年(公元885年),黄州治所迁今驻地长江边。

五代时期

五代时,黄蕲二州先后属杨吴南唐和后周,其州县隶属仍沿袭后朝旧制。

宋朝时期

宋朝仍为黄州、蕲州共治,先属淮南路,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属淮南西路。元祐八年(公元1093年)曾分蕲水县罗田县,后废。景定三年(公元1262年),蕲州治所迁至今蕲州,辖蕲春、蕲水、广济、黄梅4县。咸淳六年(公元1270年),分蕲水县置英山县。黄州辖黄冈,黄陂、麻城3县。后历经元、明、清代,黄、蕲二州治所驻地不变。

元代时期

元代改两州为两路,各设总管府,两路并治。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复置罗田县;十五年(公元1278年)英山划属安徽六安州。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在黄州设黄蕲州宣慰司,辖黄州、蕲州、光州3路。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撤销宣慰司,黄州、蕲州直属湖广行省。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均改属淮西道,第二年又改属河南江北行省。黄州路辖黄冈、黄陂、麻城3县,蕲州路辖蕲春蕲水、广济、黄梅、罗田5县。

明代时期

明朝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黄州路、蕲州路为黄州府、蕲州府,两府并治,同属湖广行省,并在黄州修筑城池。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降蕲州府为州,撤销蕲春县,政归蕲州直理,蕲州仍辖其他各县,与黄州府同属湖广布政司,不久改属河南。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蕲州仅代辖广济、黄梅两县,属黄州府管辖,自此以后蕲州与黄州合二为一。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黄州府仍划属湖广布政司。嘉靖四十二年(公元1563年),置黄安县。到此,黄州府辖有黄冈、麻城、黄陂黄安蕲水、罗田、广济、黄梅8县和蕲州。

清代时期

清代基本沿袭明制。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蕲州不再辖县,黄州府湖北布政司,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黄陂县划属汉阳府,黄州府辖黄冈、黄安

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黄州府,改蕲州蕲春县。各县属湖北省武汉黄德道(后又改名为鄂东道、江汉道),十五年(公元1926年)废道,各县直属湖北省政府。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本域划为省三、四行政督察区,各设专署,为湖北省政府辅助机关。三专署驻蕲州,辖蕲春、广济、黄梅、蕲水、罗田和本年从安徽划入的英山县;四专署驻黄安,辖黄安、黄冈、麻城和划入的黄陂县,又于第二年初分置礼山县,亦属四专署管辖。二十二年(公元1935年)六月,改蕲水县浠水县。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三月,第三、四行政督察区在蕲州合并为第二行政督察区,第二年元月治所迁黄州。抗日战争时期,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元月,第二行政区署在黄冈县北部的黄土岭改组为鄂东行署,代行省政府职权,并先后增辖孝感县和第三行政区。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抗战胜利,鄂东行署迁回黄州,恢复为湖北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革命根据地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本域1922年开始建立党组织,1927年黄麻暴动,成立黄安县农民政府,1931年,红四方面军攻克黄安,改黄安县为红安县。相继成立红安、麻城、黄冈、蕲春、广济、黄梅等县苏维埃政府。抗战时期,1941年成立黄冈(中心)县抗日民主政府及豫鄂边区行政公署鄂东办事处,后改为鄂东行政专员公署。1943年成立长江行政专员公署。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成立鄂豫行署第四、五专署,各县也先后成立人民民主政府。四专署辖黄冈、新洲、麻西、麻东、浠水、罗田等县,五专署辖蕲南、蕲北、广济、黄梅、英山等县。1949年3月至5月中旬,本域各县相继解放。5月初,第四、五专署在浠水合并为黄冈行政区专员公署,6月更名为黄冈区行政公署,7月迁黄州。辖黄冈、麻城(麻东、麻西合并)、罗田、英山、浠水、蕲春(蕲南、蕲北合并)、广济、黄梅8县。黄冈县治所驻团风

中共时期

成立后,黄冈县仍治团风镇。1951年5月,黄冈区行政公署更名为黄冈区专员公署,为湖北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6月,分黄冈县置新洲县。1952年6月,大冶、阳新、鄂城、黄安4县划归黄冈专署管辖。7月,设立县级黄州镇(现黄州市区前身)属黄冈行署直辖。8月,分置兵堡县,9月更名为胜利县黄安县复名为红安县。1954年大水,县治毁坏。1955年5月,专署更名为黄冈专员公署,8月,撤销胜利县,10月,黄冈县驻地由团风镇迁黄州镇,黄州镇复归黄冈县。1959年元月,大冶划属黄石市,1965年9月,鄂城、阳新两县划属咸宁专区。“文化大革命”期间,以黄冈专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作为专区领导机关。1968年元月,成立黄冈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11月撤销,设黄冈地区行政公署,为省政府派出机构。1979年12月,鄂城县划归黄冈地区,并建置鄂城市,亦驻鄂城。1983年10月,划鄂城县、市及黄冈县的黄州镇,建地区级鄂州市,直属省政府管辖,同时,划新洲县属武汉市。1986年7月撤销麻城县,设麻城市。1987年5月,撤销鄂州市黄州区,恢复为黄州镇,复归黄冈县。12月,撤销广济县,设武穴市。1990年12月,撤销黄冈县,设黄州市。黄冈地区行署辖黄州、麻城、武穴3市和红安、罗田、英山、浠水、蕲春、黄梅6县。1995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黄冈地区和黄州市,设立地级黄冈市,治所驻黄州。并建置团风县黄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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