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3 15:24
黄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黄冈市政府直属行政部门,位于新港二路17。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促进本地驰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负责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四)领导本系统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人事教育、基层建设、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局机关、直属单位和系统的工作关系;制定调研规划,协调调研工作;负责门户网站栏目管理和诉求处置;负责大型会议组织、文电、信息、统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系统政务值守的督办检查,负责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工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分办、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按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巡视工作;负责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出国(境)报批和出国(境)培训呈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工商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3、法规科
组织开展全市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全市工商系统案件管辖争议裁决工作,会同相关机构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4、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负责维护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购买商品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行为监督管理;负责流通领域重要商品(包括汽车、成品油、粮食〈即原粮,含陈化粮〉、棉花、茶叶、蚕茧、农业生产资料、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工作;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5、商标广告监管科
拟订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全市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负责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促进全市驰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清理整治网上非法涉性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开展治理广播、电视、报刊广告中低俗不良内容工作;负责包装物违法广告案件事前备案工作。
6、财务审计科
拟订和实施财务制度和办法;编报全市工商系统财务预决算;负责全市工商系统财务、票据、资产、装备、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商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机关党委、工商工会
负责市工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工商局机关及系统行业工会工作;承担全市工商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工商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市工商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8、监察室
监督检查全市工商系统各级各单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对全市工商系统各级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协助市工商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全市工商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案件。
市工商局召开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推进会
2013年9月26日下午,黄冈市工商局召开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工作推进会,对第一、二环节工作开展“回头看”,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市局局长胡志华作重要讲话,市局党组书记李国华主持会议。市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市局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市局群众路线活动办主任殷双全宣读了《全市工商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方案》。
胡志华局长在讲话中,对第一二环节工作进行了回顾,充分肯定了前期的动员部署、学习教育和征求意见等环节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同时就下一步开展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强化认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是中央、省委和省市局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系统上下务必认清形势,端正态度,从思想上进一步高度重视。思想境界要更高一些、认识问题要更深一些、查摆问题要更透一些、整改行动要更快更实一些。只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举措上才能真正到位。要进一步抓好落实。一是要开好民主生活会。市局民主生活会争取10月中下旬完成。各县市区局民主生活会须在市局民主生活会后召开。活动办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拟草好民主生活会方案,同时加强对前期征求意见的整理,拟草好市局领导班子自查整改报告,并提交市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后,报省局督导组。市局每名班子成员要结合省局督导组反馈意见和向县市局、机关科室等征求的意见,以及《全市工商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方案》要求,抓好个人自查整改报告的修改。二是要组织开展好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市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做好记录。以上两项谈心谈话活动务必于10月15日前完成。要进一步加大督办。市局各督导组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与各县市局之间沟通,加大督导力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坚持严字当头,认真履职尽责,敢于较真,敢于“唱黑脸”、“当包公”。重点要做好4件事:一是开展“两查”。对各县市区局第一、二环节工作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并将两方面情况报市局活动办备案。二是开展“两审”。一审查找“四风”突出问题。各督导组对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及个人查摆问题不彻底、不准确的,及时提出意见,督促修改完善。二审对照检查材料。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一周,要对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自查整改报告进行审阅,对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回应群众意见、没有抓住突出问题、剖析不深不透的,要求进行修改或重新撰写。三是督导县市区局班长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局属单位之间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四是全程参与县市区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督导组要提前介入,及时指导。会后要对督导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并督导县市区局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将各督导单位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市局活动办。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配合,通力合作,在市局活动办的统一部署安排下,抓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各项工作的完成。
李国华书记最后强调,这次会议很重要,它是市局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重要关口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关系到整个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关系到全市工商系统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全面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地址:新港二路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