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3 13:30
黄石市教育局是黄石市的政府机构,隶属于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位于杭州西路3。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同市财政局编制全市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管理全市中等及其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与复查;开展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统筹和指导全市特殊教育工作。
(五)统筹协调管理市属高等学校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指导该类教育教学改革及评估工作。
(六)规划指导各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及其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承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八)会同上级招生部门管理全市学生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自学考试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制订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有关办法,负责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核或申报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
(十)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和申报以及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中小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及财务核算工作。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研究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以及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老干部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教育科
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重点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学籍管理、毕业考试考核及毕业证书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与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初中升学考试工作,并监管初中、小学毕业证的发放工作;负责指导普通高中、九年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的教学管理及课程设置和地方教材的编写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工作;指导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环境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
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科(团委)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各校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班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团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少先队工作;负责优秀班主任、班集体的评审工作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审工作;负责颁发学生证、学生手册;负责市德育研究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拟订学校有关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的指导性文件;负责市级学校学生体育比赛和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并组团参加全省、全国性类似活动;负责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及体格检查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工作。
高成职教科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及《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工作;编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组织和领导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及教学业务的评估工作;参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以及职业教育研究会的工作;负责中专教师的职称及学科带头人的评审工作;负责职教基金的筹措和管理工作。
教师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及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教职工的考核、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各级专家的推荐评审工作;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的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市教师交流中心的管理工作。
办公室
局长:石斌
截至2007年,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940所,其中幼儿园84所,普通小学680所,初中112所,高中32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5所,高等学校4所(含成人高校)。
全市有在校生554436人,其中幼儿园23327人,小学241454人,初中155558人,高中56553人,特殊教育学校227人,中等职业学校35635人,高等学校41682人。
全市有教职工28845人,其中幼儿园1826人,小学10793人,中学11567人,特殊教育学校77人,中等职业学校1786人,高等学校2796人。
全市小学阶段、初中阶段入学率达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5%,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8.2%;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82.6%。
到2007年,市教育局机关共有10个科室,编制34人,管辖10所直属高中学校,2所中职学校,1所特教学校,下属的教育服务机构共7个。
自2003年到2007年以来,市教育局先后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组织奖、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获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
2020年11月,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拥政爱民先进单位。
2021年9月2日,黄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