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超

更新时间:2024-10-30 16:13

黄超(1906-1938),贵州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秘书长、第三十一军政治部主任等职。1935年9月调任由红五军团改成的红五军政委。积极执行张国焘命令南下川康边作战,任金川军区政委。1936年11月编入西路军,仍任红五军政委。1937年3月任中共西路军工作委员会委员。西路军失败后,随左支队艰苦转战至新疆。同年冬被从苏联回国途经新疆迪化的陈绍禹等以 “托派分子”罪名逮捕,1938年初与李特一起被杀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被平反昭雪,追认为革命烈士。

人物生平

黄超,贵州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青少年时读书,思想追求进步,参加学生爱国运动。1925年在上海参加五卅运动,在中共上海杨树浦支部过组织生活,参加工人运动。大革命失败后,被组织派赴苏联入东方大学学习。1930年毕业回国,1931年2月担任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秘书,从事白区地下斗争。同年秋被派入鄂豫皖苏区。在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做组织工作。不久担任张国焘的秘书。同年冬担任鄂豫皖革命军事委员会秘书长。1932年兼任过红四方面军政治部秘书长,后改任红二十五军政治部主任。同年10月随红四方面军主力西征。参加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反“围剿”作战和千里转战大巴山。后改任红四方面军第七十三师政治部主任。1933年7月担任红三十一军政治部主任。1934年后担任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秘书长,后兼川陕省苏维埃政府秘书长。参加了创建发展川陕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和多次反“围攻”与进攻战役。被选为中共川陕省委委员、常务委员,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

1935年5月随红四方面军长征。成立中共西北特区委,为政治局候补常务委员。并任西北联邦政府执行委员。同中共中央、中央红军会师后,曾拥护张国焘分裂党和红军的行为。9月调任由红五军团改称的第五军政治委员,积极执行张国焘命令率部南下川康边作战,兼任金川军区政治委员。1936年6月随红四方面军北上,10月率第五军西渡黄河,被编入西路军,仍任军政治委员。1937年1月红五军军长董振堂指挥部队血战高台激战数日,他指挥失误未及时增兵致高台失守。3月任中共西路军工作委员会委员。4月西路军失败后,随余部左支队艰苦转战至新疆。同年冬被从苏联回国途经乌鲁木齐的陈绍禹等以“托派”罪名逮捕。1938年初被错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他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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