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21:49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85人,在职干警63人,其中班子成员11人,副科级以上干部10人,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40人,占63.4%。40岁以下的20人,占31.7%;下设反贪污贿赂局(下设四个侦察科)、反渎职侵权局(下设两个侦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职务犯罪预防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等16个内设机构和两个派出院(中捷检察院和南大港检察院)。
黄骅是一座以英雄名字命名的城市,全市总面积1544.7平方公里,总人口45.8万人,辖10个乡镇、327个行政村、3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先后被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市、科技先进市、体育先进市,河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双拥”模范城、教育“两基”先进市、民政工作先进市、文物工作先进市等荣誉称号。
“十一五”时期,黄骅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期,走到了河北改革开放的最前沿。2006年,河北省第七次党代会做出了“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重大决策。2007年2月,沧州渤海新区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东临渤海,北靠京津,与山东半岛、辽东半岛隔海相望;与天津滨海新区同处环渤海中心地带;在环渤海区域、京津冀都市圈和河北省秦唐沧沿海经济区中占有重要地位。渤海新区下辖“一市三园”,即黄骅市、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和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2400平方公里,人口60万人,海岸线130公里。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坐落于黄骅市渤海路中段,现有正式干警61人,其中检察官43人,法警8人,行政及其他人员10人。内设科室18个。
2021年5月22日,提名刘金生同志为黄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自一九七八年恢复建院以来,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建设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和“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和“全省先进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连续六年被市委考核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连续六次被沧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检察政务;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本院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法情况,向有关领导或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督办、机要、信息资料、保密、档案和图书资料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及保卫工作;负责本院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以及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分配和管理等工作。
二、政治处
协同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任免、人事信息的采集、干部人事统计工作。负责检察官等级和司法警察授衔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表彰奖励;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人事工资、党支部建设等工作;负责上级院及有关部门和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宣传本院先进典型;负责本院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等工作。
三、侦查监督科
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逮捕,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公诉科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五、反贪污贿赂局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
六、渎职侵权检察局
承办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研究分析渎职犯罪情况、趋势及对策。渎职侵权检察局内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
七、监所检察科
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犯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承办对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
八、民事行政检察科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工作。
九、控告申诉检察科
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十、职务犯罪预防局
研究分析全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建议和对策;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研究、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细则、规定。
十一、检察技术科
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工作,搞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十二、案件管理办公室
负责案件的受理、分流、办结登记、对外移送的审核工作;负责办案流程监控,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对侦查机关随案移送的涉案款物和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进行监管;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负责组织对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定期评查,并对各部门报送的评查报告进行备案、汇总。
十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承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刑事申诉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及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十四、监察室检查本院内设机构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受理对本院内设机构及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本院内设机构及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受理本院人员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十五、法警队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落实司法警察工作条例、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制定本院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司法警察工作计划;组织司法警察进行训练;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监察室
检查本院内设机构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受理对本院内设机构及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本院内设机构及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受理本院人员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
十五、法警队
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落实司法警察工作条例、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制定本院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司法警察工作计划;组织司法警察进行训练;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2017年4月7日,河北省黄骅市检察院周末讲坛开讲。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高学新以《<规范>和<条例>重点解析》为题,为该院全体干警、法警及辅警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