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30 15:51
黑水国遗址,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明永镇下崖村西北3千米处,是黑河流域中游发现的一处年代较早的铜冶炼遗址,年代为公元前2100年左右。
2007年至2009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材料史研究所组成河西走廊早期冶金遗址调查队,先后对其进行了三次实地调查。
2010至2011年,由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材料史研究所、西北大学联合对其进行了两个年度的发掘。
黑水国遗址共划分为A、B、C三区,发掘面积近345平方米,共计发现遗迹单位180处,其中房址19座,灰坑115处,其余还有坑、灶、窑、沟、独立墙体和墓葬等遗迹现象。A区与B区的面积共约20万平方米。A区与B区位于遗址的南部,C区位于北侧。A、B两区之间地势低洼。B区发掘的三座房址中,以F3为代表,平面为圆形;营造顺序为先垫较厚的红土作为活动面,然后挖槽起墙。墙体可分为土坯垒砌和土坯与红土、灰土混合修筑两种方式。F3的面积约5.3平米。
黑水国遗址已发现房址19座,包括地面式土坯建筑,地面式立柱建筑,半地穴式建筑三大类,地面式土坯建筑的发现在河西地区尚属首次。土坯建筑有方形和圆形两类,方形房址多为多室结构,以土坯砌墙,有大型承重柱础,局部以土坯平铺地面。部分房屋墙体下发现沿墙走向铺设石块(石器)、兽骨(包括牛距骨、羊距骨、肋骨、下颌骨、肢骨等)、陶片等,铺垫遗物存在一定规律,即石块多为长条形(其中一件为石锛)或圆球状,二者交替分布,很有可能具有特殊的宗教意义。圆形房址以11ZHBⅡF3为代表,平面近圆形。已发掘范围内F3的面积约为5.3平方米(以圆形来计算)。在其东部发现墙体有缺口,可能为房址的门道。其建筑方式为先垫较厚的红土地面作为活动面,然后挖基槽起墙,基槽内填碎土坯、红土、灰土堆积,找平后再以土坯砌墙。现在所发掘大部分很可能是墙体的基部,其地面以上墙体部分可能因破坏多已不存。F3残存墙体宽约20厘米,高低不一,最高处为30厘米,最矮处约为10厘米,由西至东呈倾斜状,部分墙体被灰坑打破。墙体可分为土坯垒砌和土坯、红土与灰土混合修筑两种方式。F3南侧墙土坯较为规整,均为浅黄色土坯,土坯间以红胶泥相黏接。墙体土坯大小不一,一般为30×20×10厘米。
黑水国遗址发掘墓葬11座,多位于房址内,以小孩墓为多。皆为方形竖穴土坑。以M1为例,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口距地面深82厘米,长78厘米,宽35-40厘米,方向225°。
黑水国遗址发现绿松石、玛瑙、水晶、煤精、珍珠、蚌壳制品等遗物。出土炭化作物有小麦、大麦、小米等。发掘出土铜器30余件,均为小型铜器,种类有刀、泡、环、锥等,以锥为主。此外发现大量炉渣、矿石、炉壁、鼓风管、石范等与冶炼相关的遗物。
黑水国遗址反映四坝文化较强的延续性,通过多学科的综合研究,能够进一步深化对四坝文化时期先民的生产生活状态、该文化类型与北方青铜文化间的关系、早期冶金史及早期中西方文化交流的认识。
黑水国遗址证明这里至少在距今4000年前已与西方地区发生了频繁的接触。
通过对周边区域的调查,进一步确定了黑水国遗址的范围及其与周边遗址的关系。初步明确了张掖农场遗址是一处文化面貌与黑水国遗址截然不同的遗存,其年代晚于黑水国各期遗存,与四坝文化之间有着较大的缺环。
2001年,黑水国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黑水国遗址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明永镇下崖村西北3千米处。
自驾:从张掖市人民政府出发,路程大约18.4千米,约需29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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