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8 20:10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48年,坐落于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11号。辖区设两市三县一区6个基层人民法院,年均办案10000余件。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在市委领导下的正处级审判机关,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报告工作。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或认为应由自己管辖的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以及抗诉案件。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48年。辖区设两市三县一区6个基层人民法院,年均办案10000余件。目前,全市法院共有编制646个,实有干警562人。其中,黑河中院现有编制127个,25个内设机构、1个下属单位,实有干警112人。其中:法官66人,平均年龄46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6%;其他工作人员46人,平均年龄3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80.4%。办公审判大楼8800平方米,建于2004年。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支队、技术室、赔偿委员会、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教科)、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信访办公室,下属黑龙江省法官学院黑河分院。
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省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法院命名为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