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17:01
黑河市商务局是隶属于黑河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经济发展的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援助、对外经济合作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办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指导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酒类、肉类等主要生活用品和畜禽屠宰、拍卖、典当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全市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八、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服务贸易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措施并实施,推动全市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牵头组织参加国际经贸活动,处理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全市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一、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市级审批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核准及变更;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外商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联合年检;组织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十二、指导市际间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招商引资派出人员和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市交办的业务培训;负责外地市驻黑河办事处、代办处的审批、服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受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指导协调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开展投资促进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生成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及项目册的编制;组织或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的咨询、对接、洽谈、服务和督办工作;负责落地重点招商项目的档案建立、检查、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招商客户资源信息开发与管理;负责招商项目的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工作和全市招商引资成果的考核认定。
十四、拟订我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拟订我市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负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全市对外援助项目的管理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六、拟订与毗邻国家经贸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管理对俄边境贸易;负责我市与俄、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活动的组织与衔接工作。
十七、牵头拟订全市各工业园区和互贸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意见和措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经济开发区和各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全市商务领域信息网络建设。
十八、负责中俄边民互市贸易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和服务;负责互贸区内市场培育,消费拉动,投资促进工作,繁荣经济,创造优良宽松的互市贸易发展环境;代财政局收缴通过简化手续进入互贸区的俄方人员入境综合服务费;为俄罗斯公民在互贸区投资、经商、创办企业代办手续;与俄方就有关事宜进行衔接;负责大黑河岛公用事业的管理;配合、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大黑河岛资源环境的监管。
十九、承办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局长:张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