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5 11:44
黑河市水务局是黑河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水利厅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水利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制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四)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五)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部门间和不同行政区划间的水事纠纷。
(七)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研究提出全市有关水利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八)负责水资源总体规划、勘察评价,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水务职能。
(九)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十)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十一)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
(十二)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科技交流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文秘事务和机关日常政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察督办和信访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制定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重点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指导各县(市)区水利试验、科技示范、科技推广与技术服务机构工作。
(二)规划计划财务审计科
负责全市水利规划统一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流域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水长期供求计划;编制流域和区域的水利综合规划,负责归口管理水利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核;负责重点水利工程、水电开发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工作;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编制市级水务部门预算;负责市本级各类水利投资项目的核算和管理;负责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市本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管理;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财务等方面建议;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对市本级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检查、审计。
(三)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全市水资源管理、配置和保护。组织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制定全市江河跨行政区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组织审定江河湖库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组织指导并实施入河排污口设置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拟订全市水务法制建设规划;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普法教育工作。
(四)农村水利科
组织编制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旱田节水灌溉等农村水利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旱田节水灌溉、小型农田设施等工程建设与监督。
(五)建设安全监管科
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和水利勘测设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及其有关水域、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负责堤防、护岸、水库、水闸、水电站等水工程的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承担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市本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参与对中央和省级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承担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违纪事件查处工作。
(六)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对中型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进行批复,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控制性工程的水量,承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旱灾情发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抗洪抢险和物资调度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以及蓄滞洪区安全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参与办理国境界河有关水利涉外事务,负责组织对俄界江防汛事务会商。
(七)党委办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系统的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人事管理;负责局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和专家管理;负责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职工队伍建设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学会工作。
局长:邹成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