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4 10:01
黑色大丽花惨案(The Black Dahlia)是美国二战后最著名的悬案。
伊丽莎白·安·肖特(昵称“肖特”或“贝丝”),1924年7月29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海德公园市,父亲克莱奥·肖特,母亲是菲比·肖特,被害人在肖特夫妇的五个女儿中排行第三,其父在她很小的时候借伪装自杀离家出走加利福尼亚,多年后打电话给其母亲复合,被其母拒绝。
1940年,肖特在被送到迈阿密,她随后辍学去酒店开始做服务生。16岁的肖特已经出落得甜美动人。少女时代的肖特树立了两个理想:第一,嫁给一个军人,最好是空军;第二,成为一名演艺界明星。她开始混迹于军营和海军基地附近的公共场所,并与多名军人发生过纠葛,她父亲对她这种状态的反感,加之父亲在她幼年时对整个家庭的遗弃行为,最终导致了其父女关系彻底破裂。
1945年年底,肖特与一名叫马特·戈登的飞行员确定了恋爱关系,戈登后被派驻海外;不久后戈登的母亲给她发来电报,说戈登因飞机坠毁死亡。在她被杀害后,在她寄存于长途汽车总站的个人物品中仍保留着记录戈登死亡的报刊文章。
肖特白天徘徊于好莱坞的街头,并幻想在某天被“星探”发现,从此走上成为演艺明星的道路;而晚上她则不得不从自己的“白日梦”中回归现实——由于她的虚荣和懒惰使得自己一直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她甚至付不起一天一美元的房租,她只能用身体作为代价去向任何一个对她有“兴趣”的男人换取食物、酒、香烟、衣物乃至一张可以过夜的床,有证据表明她也曾经偶尔卖淫来挣一点生活费,虽然为数不多的钱也快会被她挥霍掉——肖特宁可挨饿受冻也不愿意缩减自己在服饰方面的开支。
1947年1月8日,她认识的一个男人收到了肖特寄来的一封信,信上说她已经去了芝加哥并尝试做一名时装模特;1月9日,一名叫罗伯特·曼利的男人开车送她到去往芝加哥的长途汽车站,肖特行李就寄存在了这里,这也是肖特生前最后一次被人看到,她说,她要去芝加哥看望她的姐姐,但是没人知道她到底有没有坐上这趟长途车。
1947年1月15日,失踪了将近一周后肖特的尸体被发现,肖特最终被安葬于奥克兰的一处公墓中。
1947年1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美国加利福尼亚洛杉矶中心住宅区39街的诺顿街区,一名叫肖特·勃辛格的家庭主妇带着自己3岁的女儿去鞋匠那里取送修的鞋子,当她们路过诺顿街区一片茂盛的草地的时候,勃辛格似乎看到那里躺放着一具残破的人体石膏模型,在她走近之后震惊地发现这原来是一具被肢解的赤裸的女性尸体,勃辛格立刻用手挡住了自己孩子的眼睛,并带着她一起奔向就近的街区报警——举世震惊的“黑色大丽花谋杀案”就此拉开了帷幕。
1947年1月,洛杉矶西南的雷麦特公园发现一具面貌恐怖的女性尸体,死者伊丽莎白·安·肖特(Elizabeth Short),是一名不入流的演员,被称为“黑色大丽花”,这一案件也被称为黑色大丽花惨案。尽管有大量的媒体报道和无数的官方和私人调查人员参与其中,直到21世纪初仍没有破案,这一案件成为加州历史上有名的悬案。
白种女性裸尸,弃置于诺顿街区荒地,尸体自肚脐处被拦腰斩成两段,面部朝上,双臂上举,肘部弯曲,双腿笔直伸展,分开角度很大(大于60度),两部分尸体被对正摆放,中间相隔约50厘米,尸体被清洗得很干净,现场未见血迹,胸部(乳房)遭到严重破坏,嘴自两边嘴角被割开,伤口直至耳根。
尸体被发现时间为1947年1月15日上午10时许,从尸体上的露水痕迹判断弃尸时间可能为凌晨2:00左右。弃尸地点周围经常有车辆行人经过,未得到目击报告,很明显,弃尸地点并非案件第一现场。
被害人经指纹核对确定为22岁的白种女性伊丽莎白·安·肖特,身高171厘米,体重51.2公斤,蓝眼睛,头发原为褐色,后被染成黑色。因为尸体有被冷藏过的痕迹,所以死亡时间只能粗略判断是在14日下午15:00—17:00之间,死者因为头部遭到重击导致颅骨内陷或面部失血过多。
还有可能是由于面部失血流入肺部导致其被呛死。尸体被自肚脐处切成两部分,时间应当在被害人死亡后,但由于尸体破坏情况太严重,且致命伤口过多,所以亦不排除被害人是被活着切割开的。血液基本被放尽,尸体内外全部被用水清洗过,未找到任何精液或类似的痕迹。
头部内陷式骨折,面部多处瘀伤,嘴部自嘴角向两边割开,伤口呈锯齿状,下颌骨与咬合肌均被切断,伤口直至耳垂,该伤口使得被害人面部看似呈现一种诡异的笑容(很明显是参照了小丑化妆的样子)。很反常的是,口腔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腐烂,而且里面塞满了可能是用来止血的蜡。颈部无明显外伤,但有被捆绑的痕迹。胸口伤口多,主要集中在两乳房位置,右侧乳房几乎被切掉,其他伤口多为锯齿状切割伤,另有多处烟头烫伤。上半身的脏器被塞入胸腔,经解剖,胃内无半消化状的食物,但是部分残渣显示被害人曾经吞食或被强迫吞食过大便。双臂有多处瘀伤及骨折,多根手指骨折,红色的指甲油大部分已脱落,还有几个指甲被拔掉,手腕处有被捆绑的伤痕。
脚踝处有被捆绑的伤痕,伤痕面积大,伤口自下向上翻起,被害人可能被倒吊过,双腿自膝盖位置骨折,大腿有多处伤口不深的刀伤(大部分是划伤)以及瘀伤,其中左大腿前侧有一较大的伤口。生殖器无遭到侵害的痕迹,肠子等脏器被冲洗后塞入腹腔,下腹部有一个类似做过子宫切除手术的伤口,子宫被取走。总体而言,下半身的脏器丢失较多。
从被害人所有的伤口判断,被害人是被用大型砍刀类武器分尸,其死因存在多种可能性,但是毫无疑问,她在死前被惨无人道的折磨了36至48小时,犯罪人用于折磨她的凶器应当是短刀以及棍棒等。另外,警察在肖特的胃里发现了许多人类粪便,并从其伤口判断,在死亡之前,曾经遭受过长达20到40小时的虐杀,凶器包括短刀乃至棍棒、钝器、斧、锯等。
1947年1月23日,报社收到了一个包裹,包裹内有肖特的出生证明、社会保障卡、她生前与许多军人的合影、一些名片、报导马特·戈登死亡的剪报、寄放行李的寄存票以及一本通讯录,通讯录上虽然有几页被撕掉了,但是依旧剩下了七十五名男性的名字和联系方式,随包裹寄来的一个信笺上是用从报纸或书刊上剪接拼凑的几句话:“这是大丽花的财产,还会有信件寄来。”
1947年1月25日,肖特的黑漆皮钱包和黑色的鞋子距离其尸体被抛弃地点只有几公里处的25街区1819E单元处的一个垃圾桶内被发现了;
1947年1月28日,一封短信被寄送到警署,这回是用手写的几句话:“周三,1月29日上午10点是转折点,(我)要在警察那里寻开心。”落款是“黑色大丽花复仇者”,很多人依据该信笺的内容推测凶手很可能将要在上述时间自首。凶手并未如“约”自首,而且马上又寄给警方一张剪接加手写修改的信笺,上面说:“(我)改变主意了,你们不会和我公平交易的,大丽花的死是合理的。”
以上三封信笺中,第一封可以说无疑是犯罪人寄来的,第二和第三封被推测为极有可能是也是犯罪人寄来的。在所有十六封疑似犯罪人寄来的信笺中,只有这三封是得到了官方各专家和学者一致认定的。在这三封信笺以及包裹里的物品中都未能找到犯罪人的指纹或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案件被公布后,在很短时间内就有33个人向警方自首说自己就是犯罪嫌疑人,警方在通过各种排除了他们的嫌疑后将其中大部分送进了精神病院。肖特通讯录上有纪录的七十五名男性经调查被全部排除。
洛杉矶警署用了3年时间调查这个案件,前后有数百名有可能存在嫌疑对象接受了调查,但是最终一无所获。本案遂成为了二战后美国加州历史上最骇人听闻的悬案。
“黑色大丽花”名称来由众说纷纭,有以下几种说法:
特征分析
美国联邦调查局连环犯罪部门的前负责人、全国暴力犯罪分析的专家约翰·道格拉斯,在审查了验尸官的调查结果和应《泰晤士报》要求对案件进行的总结之后,道格拉斯提出了谋杀案凶手的特征:他是一名白人,年龄不低于20多岁,可能更大,受过高中教育。独居,靠双手而不是脑力谋生,擅长用刀,例如:一个屠夫、一个屠宰场工人,或者可能是一个猎人。
嫌疑较大的嫌疑人
罗伯特·曼利
警方怀疑在肖特尸体被发现前一周和她约会过的罗伯特·曼利(Robert “Red” Manley,昵称:瑞德),两个人曾一起在一家汽车旅馆里。后来,瑞德的妻子在狱中和丈夫聊天时发现,瑞德有不在场证明:在谋杀案前于1947年1月14日曾外出淘金。罗伯特·曼利因此被警方释放。
Joseph Dumais
Joseph Dumais告诉警方,他和被害人约会过,他自己喝醉了很可能杀了肖特,但自己记不清了。警察逮捕了他,但后来也放了他。军队有记录称,Dumais在被害人被杀的当天以及前后几天曾回到基地。有其他士兵声称记得Dumais那天穿着军官制服。
乔治·霍德尔
2013年,74岁的洛杉矶退休警探史蒂夫·霍德尔在其出版的《黑色大丽花复仇者:谋杀天才》一书中表明,他去世多年的父亲、外科医生乔治・霍德尔是当年杀害“黑色大丽花”的凶手。
莱斯利·迪伦
27岁的流浪汉兼工人莱斯利·迪伦在接受好莱坞商人马克·汉森的指示后,实施了谋杀,警方曾对其刑事拘留,后又释放。
嫌疑较轻的嫌疑人
1947年,黑色大丽花惨案创造了一个记录,在凶杀案发生后的几年里,有500多人供认自己是凶手,其中一些人当年甚至还没有出生。
Daniel Voorhees
谋杀案发生一周后,一个矮壮的蓝眼睛穿着棕褐色裤子、绿色运动衫的男人Daniel Voorhees告诉警方:“我再也受不了了,我承认自己谋杀了黑色大丽花。”警察不相信他,并且让一位心理学家检查了他的精神状况,检查的结果是无定论。
珍妮丝·诺尔顿的父亲
一个名叫珍妮丝·诺尔顿的女人称亲眼目睹她的父亲在威斯敏斯特家的独立车库里用羊角锤将“黑色大丽花”打死。诺尔顿声称她父亲和肖特有染,肖特曾住在他们车库的一间临时卧室里,并且在那里流产了。诺尔顿称自己后来曾被迫帮父亲处理尸体。1991年,威斯敏斯特的警探挖掘她以前家所在地,但没有发现任何值得刑事调查的证据,洛杉矶警察局凶杀案侦探约翰·P·圣约翰告诉《泰晤士报》:“她所说的与案件事实不符”。
1995年,珍妮丝写了一本书《爸爸是黑色大丽花凶手》。2004年,珍妮丝去世后,她的姐姐对《洛杉矶时报》说:“她的书是垃圾,甚至都不是真的。她深信不疑,但这不是事实。我知道,因为我和她父亲住在一起16年。”
一名陆军妇女军
在谋杀案发生后的头几个月里,警方采访了一大群声称是凶手的男人和几个女人。一位前妇女军成员告诉警探,“伊丽莎白·肖特偷了我的男人,所以我杀了她,把她碎尸了。”
忏悔汤姆
一名男子曾到洛杉矶警察局总部供认不讳了四次,警方戏称他为“忏悔汤姆”。
黑色大丽花案后,在塞西尔酒店,发生过多次命案和“灵异事件”。由于人们最后一次见到肖特是在塞西尔酒店一楼的酒吧,因此也为这家酒店蒙上了恐怖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