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

更新时间:2024-04-29 20:35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成立于1958年,是国家测绘局直属局之一和黑龙江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占地44.3万平方米。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测绘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规划、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管理全省基础测绘、地理省情监测以及其他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基础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地籍测绘规划,并按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三、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外省单位、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本省测绘监督管理,负责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组织监督查处全省性或重大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四、负责管理全省测绘成果。管理测绘成果目录和副本汇交工作;监督管理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前提出成果利用意见,避免重复测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省级基础测绘成果提供和本省向境外组织、个人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审批。

五、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审核并根据授权公布本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六、承担本省地图管理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地图市场,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核准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七、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相关工作,指导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组织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负责指导全省测绘标志保护工作;依法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标准、质量、计量和技术的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审批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议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的审批。

九、研究拟订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相关规划,指导和组织协调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

十、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人才规划、计划。组织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人才的培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省注册测绘师制度的实施。

十一、指导市(地)、县(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及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王晓国:局长、党组书记

裴宝军:副局长、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殷福忠: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文生: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挂职援青)

周振发:副局长、党组成员

牛苗苗: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参考资料:

机构概览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成立于1958年,是国家测绘局直属局之一和黑龙江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占地44.3万平方米。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下设14个事业单位,14个职能处室。现有职工1435人,其中科技人员占83.6%;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6人;成绩优异高级工程师8人,首批注册测绘师14人,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790人;博士5人,硕士74人。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测绘工程和黑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在西部测图、1:5万更新、南极测绘、“数字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推进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实施省“兴边富民”战略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依托自主研发的黑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在国土、建设、交通、电力、水利、海洋、城市管理等行业的土地资源调查、城市规划、森林防火、应急服务等工作中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测绘保障服务。

建立了全国首家以地理信息产业为运营主体的高新产业园区“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园区内的测绘与地理信息科普基地以及极地科普教育基地成为黑龙江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黑龙江省地理信息科学教育基地。与武汉大学共同建立了武汉大学东北研究院极地测绘科学国家测绘局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通过派遣留学生、举办国际会议、开展项目合作等形式与美国、日本、欧洲多国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和学术交流关系。

经过50多年的发展,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已形成国际地理信息数据加工基地和国家数字化测绘生产基地优势互补,综合的地理信息数据加工体系,拥有网络数字摄影测量处理平台、全数字摄影测量工作站等一批先进设备,具备多种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研发能力。现已发展成为专业配套、工序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综合性国家测绘生产和技术创新基地,综合实力居国内前列,其中数字摄影测量生产能力在世界范围内居于前列。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局内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文电、信息综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政策研究、文稿起草、资料档案、保密保卫、维稳信访、综合协调、新闻宣传、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局重要会议组织、重要公务活动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二)法规与行业管理处。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立法协调、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拟定全省测绘行业管理政策和制度,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与测绘单位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市场秩序;负责促进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指导省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相关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三)调查监测处(技术质量监督处)。承担自然资源部下达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空间规划实施监测、地理国情监测及其他调查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地理国情监测及权限内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等工作。负责全省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联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局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四)国土测绘处。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部下达的国家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负责拟订省级基础测绘管理规章;组织编制省基础测绘规划、重大测绘项目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全省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组织省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负责全省测绘遥感影像获取工作。负责承办全省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工作,指导市县基础测绘工作。负责局测绘安全生产。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五)地理信息管理处(应急测绘保障处)。组织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控体系,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承担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永久测量标志拆迁的审批;制定全省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承担公益性地图的编制、发布,并定期更新;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负责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负责地图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与应用;承担测绘应急保障服务工作;推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军民融合。负责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管理。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六)科技与国际合作处。编制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编制测绘地理信息国际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外事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七)财务审计处。负责拟定财务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管。负责组织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八)基建装备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拟订全局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的制度;负责全局基本建设、重大投资专项、重大装备管理;负责局基建装备项目的选项、立项、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实施、验收、决算;指导、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九)人事处。负责管理全局机构、人事、人才与教育培训工作。承办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社会保险、出国政审及奖惩等工作。拟订测绘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十)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局思想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测绘文化建设。指导全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承办有关党的统战、侨务和对台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会主席1名,其他工作人员1名。

(十一)纪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承担局纪检组日常工作;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局属单位巡察。

人员编制:3名。其中,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十二)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3名。其中,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直属单位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二大地测量队(黑龙江第一测绘工程院)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三地形测量队(黑龙江第二测绘工程院)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四地形测量队(黑龙江第三测绘工程院)

黑龙江地理信息工程院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二测绘地理信息制图院(黑龙江第五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院)

哈尔滨地图出版社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黑龙江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黑龙江测绘资料档案馆)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二航测遥感院(黑龙江省测绘航空遥感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经济管理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测绘科学研究所)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黑龙江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黑龙江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黑龙江省测绘仪器检定站(黑龙江省测绘物资站)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教育中心(哈尔滨测绘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东北测绘职工培训中心、武汉测绘科技大学东北函授站)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后勤管理中心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测绘学会(记者站)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极地测绘工程中心(极地测绘科学国家测绘局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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